年輕幹部要爭當法治“排頭兵”

法治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奮鬥目標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年輕幹部作為未來事業的生力軍,更應自覺學習法治思想,爭當法治“排頭兵”,更好地找準著力點、幹出新實效,繼續在“第二個一百年”新徵程中貢獻青年力量。

“其身正,不令則行”,年輕幹部要帶頭遵法、守法。“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敬畏法律是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年輕幹部要將“法”內化於心,只有帶頭遵法、守法,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才能更好地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才能更好地引導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遵法、守法,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圍。這有利於保障國家的長治久安、社會的平穩執行和人民對美好生活嚮往的實現。因此,年輕幹部應當自始自終自覺保持對於法律規則的敬畏之心,遵守各項法律法規,保持自身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學海無涯苦作舟”,年輕幹部要積極學法。學習法律知識、法學理論不僅是遵法、守法的必經之路,也是運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必要條件。一方面,年輕幹部要注重從“有字之書”中獲取法律知識、深入理解法治理論,充分提高自身法治素養,不斷增強自身在工作中的依法辦事能力;另一方面,年輕幹部還要善於從“無字之書”中體悟法治要義,積極領會私權“法無禁止即可為”、公權“法無授權即禁止”的意義,要抓住歷史經驗,認真學習法治模範人物的工作方式方法、汲取反面教材的教訓,要在實踐中將法治理論與自己的業務領域聯絡起來,形成從理論到實踐、再從實踐到理論的雙向互動。

“法令行則國治”,年輕幹部要善於用法。“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只有法律得到充分實施,才能真正實現法治。年輕幹部要將“法”外化於行,用實際行動貫徹落實“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方針,在工作和生活中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方法的能力,依法行使職權、履行職責,積極糾正違法行為、維護人民合法權益、妥善引導群眾合法維權,努力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中堅力量。

年輕幹部要爭當法治“排頭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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