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開展自建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實施“四色”分級管控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5月7日訊息(記者 利聲富)5月3日起至9月底,三亞市消安委、三亞市安委會將在全市開展生產經營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整治重點包括具備生產、經營、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員達到10人及以上的村(居)民自建房。
重點整治情形
1。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或易燃材料搭建臨時房屋;屋頂、圍護結構、房間隔牆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或易燃材料。
2。用於生產、經營的自建房,居住區域與生產、經營區域未完全防火分隔。
3。電動腳踏車、電動摩托車、電動平衡車及其蓄電池在室內公共區域、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或房間內停放、充電;室外集中停放、充電區域及其設定的雨棚與建築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鄰。
4。每層建築面積超過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頂承重構件和樓板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築層數為4層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樓梯少於2部,首層安全出口少於2個。
5。外窗、疏散走道安裝防盜網、廣告牌、鐵柵欄。
6。用於租住的自建房內設定採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的冷庫、設定液氨製冷劑的冷庫,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自建房設定居住場所。
7。居住房間用火用電管理不規範,電器裝置、蚊香、供奉神龕、吸菸等使用不規範的情形。
實施“四色”分級管控
對生產經營租住自建房實施“紅、黃、藍、綠”四色等級掛牌治理。
對自建房存在7類重點情形中的3條以上(含3條)評定為“紅色高危場所”;存在1條以上評定為“黃色危險場所”;存在以上任一類情形,居住人員為10人以下的評定為“藍色一般單位”;對不存在以上情形的評定為“綠色良好場所”。
整治措施
1。對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或其他易燃材料,違規設定室外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雨棚,外窗、疏散走道安裝防盜網、廣告牌、鐵柵欄的,必須拆除。
2。對居住區域與其他區域,或居住區域內各房間未完全分隔的,必須砌牆或安裝防火門進行完全分隔。
3。對電動車及蓄電池在室內停放、充電的,必須搬移至室外。
4。對安全出口、疏散樓梯不足的,必須按要求增設。
5。對違規使用明火、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尚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人依法予以拘留。
6。對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區域內設定的居住場所,或租住場所內設定不符合要求的冷庫,必須搬離。
7。凡未按要求整改的,必須減少居住人數,或停止生產、停止營業、停止租住。
8。對存在嚴重威脅公共消防安全隱患的,一律依法實施臨時查封,採取政府掛牌督辦、集中警示約談、媒體公開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
9。同時,對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室內電氣線路私拉亂接、消防設施器材不完好有效等其他問題隱患,必須限期改正。
三亞市消安委、三亞市安委會提示,請廣大自建房產權人和承租者對照以上內容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糾,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