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子平真詮》之論,第三十四章,論財取運

原文:財格取運,即以財格所就之局,分而配之。其財旺生官者,運喜身旺印綬,不利七煞傷官;若生官而後透印,傷官之地,不甚有害。至於生官而帶食破局,則運喜印綬,而逢煞反吉矣。

財旺生官不成格局,大體是見官則以官論,而不以財論。若官星無用,反以財論,比如壬水見己土官星無用,此時則以滅火而論。官分喜忌,喜官則運不化官或傷官皆為美運,見七煞運也分喜忌,不忌官煞混雜,也同為美運。比如戊土養乙木成格,見甲運亦美。忌官則喜印綬或傷官運,更忌七煞運,無論喜官還是忌官,則與身旺身弱無關。

若生官而後透印。喜官被化則破格,忌官被化則成格,再走傷官運,若破格則為無用之運,成格亦為美運。至於生官而帶食破局,既然命格已破,走何運也不能成格。印綬或七煞運,也只能入小富小貴之格,運過則無。

原文:財用食生,財食重而身輕,則喜助身;財食輕而身重,則仍行財食。煞運不忌,官印反晦矣。

同理財用食生也不成格,用財就是用財,日主喜財才能用財,且財神要得用,日主忌財則兇。用財怕分怕劫,又怕財神入庫之運。什麼身輕身重,助身之類的,皆不知用財之理。財用食生本身就不成格,煞運亦不成格,官印運晦之亦不大。

原文:財格配印,運喜官鄉,身弱逢之,最喜印旺。

財格無配印之理,用財成格則入貴格,最忌入官鄉運。即使命局喜官,亦為駁雜不清,多主富運。比如戊土堵水成格,若走乙木官星運,雖為命局所喜,多駁雜而取富運。若忌官星,見官運則破格,比如庚金砍伐甲乙木成格,若走丁火成燃運,則為破格。用財無身強身弱之理,而有能用不能用之別,用財何賴印生。

原文:財用食印,財輕則喜財食,身輕則喜比印,官運有礙,煞反不忌也。

財用食生不成格,財格配印也不成格,又出來個財用食印,更是不能成格。如此駁雜混亂,豈有成格之理,故無需反駁。

原文:財帶傷官,財運則亨,煞運不利,執行官印,未見其美矣。

財神得用,若見傷食豈不洩身?比如庚金劈甲木成格,若見壬癸水透幹,壬癸水洩庚金,庚金又如何劈甲呢?故財帶傷官則不成格。傷官能合煞制煞,那為什麼煞運不利呢?原命局就不成格,官印運又怎麼能美呢?

原文:財帶七煞,不論合煞制煞,運喜食傷身旺之方。

財帶七煞,無論煞之喜忌,皆以煞論。古言有煞需論煞,無煞方論用,故財帶七煞本身就不成格。喜煞就不能合煞制煞,更不喜食傷之鄉。比如無燃丙火喜壬水七煞,制煞合煞則不成格,若運見食傷則破格。

原文:財用煞印,印旺最美,逢財必忌。傷食之方,亦任意矣。

財如何能用煞印?用神是指日主所用之物,日主見了財煞印,那該如何取用?用財則見七煞,用煞則印化煞,用印則財能制印。駁雜不清則不能成格,那行運又該如何呢?凡命局駁雜不清,皆無美運,即《滴天髓》所言的,滿盤濁氣令人苦也。

駁《子平真詮》之論,第三十四章,論財取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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