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用審計報告的基本要素

招投標,是招標投標的簡稱。招標和投標是一種商品交易行為,是交易過程的兩個方面。招標投標是一種國際慣例,是商品經濟高度發展的產物,是應用技術、經濟的方法和市場經濟的競爭機制的作用,有組織開展的一種擇優的方式。這種方式是在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採購行為中,招標人透過事先公佈的採購和要求,吸引眾多的投標人按照同等條件進行平等競爭,按照規定程式並組織技術、經濟和法律等方面專家對眾多的投標人進行綜合評審,從中擇優選定專案的中標人的行為過程。其實質是以較低的價格獲得優的貨物、工程和服務。

審計報告是國家審計機關、會計師事務所根據審計出來的問題作出的報告。一般分為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效益審計、專項審計等型別,但報告基本分為審計依據、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審計查出的問題和處理處罰決定、審計建議等幾大部分。

招投標用審計報告的基本要素

一、審計報告的基本要素

審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要素:

1

、標題;

2

、收件人;

3

、引言段;

4

、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段;

5

、註冊會計師的責任段;

6

、審計意見段;

7

、註冊會計師的簽名和蓋章;

8

、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地址及蓋章;

9

、報告日期。

招投標用審計報告的基本要素

二、審計報告的作用

註冊會計師簽發的審計報告,主要具有鑑證、保護和證明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