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你一個真實的《周易》(五)

事實上,畢達哥拉斯哲學中的有關數與事物的關係是來自於古印度哲學,即把整數看作是事物的各種性質的起因,認為整數不僅從量的方面,甚至在質的方面均支配著宇宙萬物。他們對數的這種認識和推崇,促使他們熱衷於研究和揭示整數的各種複雜性質,以期左右和改變自己的命運。例如畢氏提出的“親和數”和“完全數”便是這一將數提升到哲學高度的思想體現。

所謂“親和數”是指兩個正整數中,彼此的全部約數(本身除外)之和恰好等於另一方,如220和284這兩個正整數,220的所有約數之和恰好等於284;而284的所有約數之和恰好等於220。這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兩個數,所體現的當然就是人類所向往的親和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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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們都是親和數

所謂“完全數”則是指某一正整數,其除了自身以外的所有約數之和,恰好等於該正整數本身,如6、28等。畢氏認為6、28這樣的“完全數”象徵著事物的完美。不過令人感到驚訝的是,雖然最早提出“完全數”的是西方的畢達哥拉斯,但時常運用“完全數”這一理念的卻是東方的中國人。因為在中國古老的文化裡既有六穀、六畜、六髒和六經,還有六六大順和二十八星宿。這大概也是“六”為什麼會成為吉利數字的一個重要原因吧。

另外,畢氏學派還發現數是音樂和諧的基礎。畢達哥拉斯指出,當一根琴絃被縮短到原來長度的一半時,撥動琴絃,音調將提高八度。而這種不同比率組合成的整體,便形成了音樂的和聲。應該說西方各種樂器的製作基本上都是依據畢氏的這一原理,與中國的以“三分損益法”定十二音律有異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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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六順圖

不過,中國古代的象數理論有一點與西方象數不同,那就是中國象數不是特別關注數的大小,而更在意“一”和“- -”的位置關係,即不同位置上的“一”和“- -”會形成不同的卦象,因而其所代表的意義也就有所不同。西方畢氏象數則更多是考慮數的大小或奇偶性對所呈之象的影響。因此,對於畢達哥拉斯的象數理論,雖然日後在西方也有人把它用於魔術、法術、占星學或占卜術上,使它帶有一定的迷信和神秘的色彩,但象數理論在這些領域的運用終究沒有對西方人的哲學思維造成太多的影響。

正是由於中國古人考慮到“一”和“- -”之間所存在的辯證、方位等等這些眾多的關係問題,故而在西漢的中後期人們很快就將象數理論運用在了對哲學、政治以及生活等各方面的思考上,並於今文經學合流而形成一種新的學術,這就是讖緯之學。有關讖緯之學,將來有機會我們再為大家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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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易》原本就是一種象數理論指導下的占卜工具,並沒有太深奧的哲學意義。而真正將《易》上升到一種哲學思想高度的,應是戰國末期乃至秦漢年間才出現的儒家用來解釋《易》的《易傳》。

我們前面講了,現存的《周易》除了《易》之外,還包含《易傳》;而《易傳》則包括《彖傳》、《象傳》、《繫辭傳》、《文言傳》、《說卦傳》、《序卦傳》和《雜卦傳》七篇文章,又被稱為《十翼》,其中的“翼”是“輔助”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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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翼》中的《彖傳》是專門解釋六十四卦的卦名和卦辭的,並不涉及爻辭,所以《彖傳》一共有64條,與64個卦相對應,後人又將其分為了《上彖》和 《下彖》兩篇。《彖傳》原本自成篇章,列於《易》之後。不過後來通行的《周易》註疏本是將《彖傳》分列於六十四卦各卦當中,其中各卦內的“彖曰”這兩個字後面所闡述內容即是《彖傳》的內容。

唐代的孔穎達依據漢魏時期人們對《彖傳》的註釋,把“彖”解釋為“斷”,即論斷的意思。所以“彖傳”就是判定某一卦的卦義,其指導思想基本上是以黃老之學“天地人”相參的理念以及孔學的一些思想來對六十四卦的卦辭進行解釋。

《象傳》主要是根據卦象和爻象來解釋卦名﹑卦辭和爻辭的,故而也被稱作象辭。其中根據卦象來解釋卦名、卦辭的就叫做“大象”,根據爻象來解釋爻辭的就叫做“小象”,所以《象傳》又被分為了《大象傳》和《小象傳》兩篇。由於《易經》有六十四卦,故而有“大象”64條;又因為《易經》共有384爻,而且在乾卦和坤卦中又分別增加了“用九”和“用六”這兩個爻辭,故而共有“小象”386條,所以《象傳》中一共有象辭450條。

《象傳》應該說也是將《易經》中卦爻象以及卦爻辭的內容與黃老之學“天地人”相參的理論結合在一起,用來闡釋儒家的社會人倫思想。我們熟悉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等名言,就分別出自於《象傳》中乾卦和坤卦的象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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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傳》中的“彖辭”和“象辭”

《文言傳》又稱《文言》。唐代的孔穎達在《周易正義》裡是這樣解釋“文言”的,他說:“文謂文飾,以乾坤德大,故特文飾以為文言。”《文言傳》是專門用來解釋乾卦和坤卦這兩卦的卦辭和爻辭的,並以此提出了一些可供統治者借鑑的儒家思想和觀點。

比如,乾卦的卦辭是“元亨利貞”,《文言》對它的解釋是:

“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幹也。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貞。”

當然,這是戰國末期的儒家對“元亨利貞”的解釋。到北宋理學興起之後,理學家們又在《文言》的基礎上對“元亨利貞”作了另一番解釋。

《說卦傳》、《序卦傳》和《雜卦傳》在西漢時期原本屬於同一篇,統稱“說卦”;內容是記述解說乾、坤、艮、兌、坎、離、震、巽這八卦所象徵的各類事物,以及闡述六十四卦卦序排列的原理和各卦的屬性意義,主要用以輔助占斷吉凶,故名“說卦”。今本《周易》中的《說卦傳》、《序卦傳》和《雜卦傳》,乃是後人將西漢時的“說卦”拆分為了三篇並各設了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