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藥用價值的保健品”是一個錯誤的觀點

前段時間,某省市場監管部門曝光了“老年人防詐騙十大案例”,保健產品毫無意外地位列其中。

“沒有藥用價值的保健品”是一個錯誤的觀點

但是這個案件對於保健品(保健品這個概念本身就不準確。在此且預設就是指的保健食品和營養食品)“沒有任何藥用價值”的描述,就給人以誤導。

保健品沒有藥用價值是一個正確的結論。但是這個結論放在防詐騙案例這個讓人遠離保健品的語境裡,給讀者的感覺就是兩個意思:

一、不要買保健品;

二,要買“有藥用價值”的保健品。毫無疑問,這都是錯誤的觀點。

先說第一,無論是保健食品還是營養食品都不是有毒有害食品,而是造福人們美好生活的健康產品。科學證明,無論是健康亞健康人群還是病人都可以食用保健品。同時,三個月購買幾萬元的保健品也並非出格的消費,只要是明碼標價、貨真價實就不是違法交易。把保健品的合法營銷說成詐騙,起碼是一種帶有主觀臆斷味道的誤判。

“沒有藥用價值的保健品”是一個錯誤的觀點

至於第二,更是一個大大的謬誤。保健品不是藥品,說保健品有藥用價值是一種違法宣傳。即使是有病的人使用保健品,也不能從中得到藥用價值。把保健品同藥用價值實際上和不法商家宣傳保健品治病是一個效果。所以,比起有意的誤導,我更願意相信,作為監管部門,那句放在詐騙案件語境中的“沒有藥用價值的保健品”是一個製造出歧義的文字差錯。

主觀誤判也好、文字差錯也好,根源在於少數監管者對待保健品觀念上的偏差。看不上保健品,貶低甚至黑化保健行業,借用魯迅先生的比喻,這就是一個處在監管部門努力作為推進行業發展主流背後的小。伴隨著體制上的短板和人性上的缺陷,這個見不得人的小總是在蠢蠢欲動,讓部分監管者從言到行犯下低階的錯誤。錯誤的言行帶來了傷害行業誤導消費的錯誤結果。

以此否認監管部門的作為和政績肯定是偏見,讓監管者立馬徹底改正自己的錯誤也是一種幻想。作為保健行業,對於監管部門說錯話辦錯事的現象應該有兩個認識:

第一,監管者也是人,完美的監管理念是由每一個具體的監管者來執行的,這些具體的監管者有自己的缺陷和弱點,出現問題可以理解和容忍;

第二,監管者不是敵人,他們的理想也是讓行業更加規範,在推進健康中國這件大事上,行業和監管者的追求是一樣的。

“沒有藥用價值的保健品”是一個錯誤的觀點

有了這兩個認識,行業在發展中也應該做到兩個努力:

第一,遵紀守法,努力保持自身的規範;

第二,順勢而為,努力和監管者進行溝通。改善保健行業的生態環境是監管者的責任,也是一件全民共治的事情,看到了監管者的錯誤,觀念上接受它,意識上否定它,行動上糾正它,為了人民生活美好這個目標,團結起來,共同成長,這是保健行業應當執著前行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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