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北京1900餘處電子眼可抓拍這類違章行為——

本文轉自【北京晚報】;

眼看路口是紅燈,汽車還在降速前行,駕駛員的右手已經“閒不住”,開始觸控車載大屏——路邊的這一幕,已經正式被北京市交管部門列為

“分心駕駛”

的一項,將被

加大處罰力度

!開車時不能打手機、不能發信息、不能看影片、不能碰觸屏……一個鮮明的導向,是交管部門對行駛中車載電子裝置的使用管理越來越嚴。

北京市交管局8月3日釋出訊息,今年增加了可拍攝“分心駕駛”違法行為的電子眼。目前,全市共有

1900餘處“電子警察”

可對手持方式接打行動電話、觀看手機影片以及長時間操作車載電子顯示屏導航系統等分心駕駛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記錄,並納入執法系統。

根據“北京交警”官微釋出,交管部門優化了違法抓拍的邏輯演算法,提升了執法裝置識別違法行為的準確率,提升了抓拍裝置對高速運動車輛精準跟蹤捕捉能力,確保捕獲的車窗內“分心駕駛”違法行為成像細節最佳,從而生成更為精準的違法證據圖片,形成執法資料,經人工再次稽核確認後,將符合規定的交通違法資料匯入系統並透過簡訊等渠道告知違法行為人或車輛所有人,要求其按期接受處罰。除北京外,全國主要城市也加大了對“分心駕駛”的處罰力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對有上述“分心駕駛”違法行為的司機,交管部門將依法對其處以

20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

的處罰。

開車打電話事故風險

比通常情況高4倍

近年來,因開車使用手機而造成的事故比比皆是,車毀人亡的也大有人在。近期,廣東、遼寧等地接連發生貨車司機分心駕駛致多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風險不會因為車載螢幕比手機螢幕大而降低,將觸控車載大屏列為“分心駕駛”行為嚴加處罰,是對司乘人員的厚愛,也是對參與道路交通的其他人員負責。

交管部門介紹,相關研究證明,

開車接打手機導致交通事故的風險比通常情況高4倍,追尾機率增加1倍,注意力下降37%、剎車反應慢19%

。如果開車時速為60公里,低頭擺弄手機1秒,車輛就已盲開了約17米。

隨著電子技術的升級,觸控電子屏日益成為汽車標配,成為商家主推的賣點,而且有電子屏越大、功能越多,汽車越高檔的趨勢。電子屏功能強大,確實能給駕駛員帶來更好的視聽享受,但電子屏終究不是方向盤,它在吸引駕駛者眼球的同時,也埋下了路面上的更多事故隱患。需要提醒的是,車輛因紅燈而暫時處於停止狀態,並不改變其仍然處於在道路行駛這一連續的過程中,該行為本身已構成妨礙安全駕駛。

北京自

2020年9月1日將駕駛時接打檢視手機新增到非現場執法類別中

後,駕駛中接觸手機的情況,依然大量存在。

開車不要點點點,觸控式螢幕上無平安

。智慧化的螢幕便捷有趣,可駕駛中觸控,就是闖交通法規的“紅燈”。當然,駕駛者仍然是路面行駛的第一責任人,要把手放在方向盤上,切莫被炫酷的車載大屏分心,而一屏障目,不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