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綿陽出新規:舉報造成3人以上死亡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獎勵1萬元

8月2日,四川綿陽公安交警支隊釋出訊息,《綿陽城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試行稿)》(以下簡稱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即日起施行,鼓勵市民積極舉報綿陽市建成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最低獎勵20元,最高獎勵1萬元。

據介紹,此舉主要是為了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四川綿陽出新規:舉報造成3人以上死亡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獎勵1萬元

↑資料圖 圖據@綿陽交警一大隊

紅星新聞記者發現,該“舉報獎勵實施辦法”中,市民共有4種舉報途徑,且要求實名舉報,而且公佈了獎勵條件、獎勵程式、獎勵標準等。根據規定,舉報獎金由綿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透過銀行轉賬方式發放;在舉報的同時,應當按要求提供本人聯絡方式、身份證、銀行賬號等相關材料至相關舉報平臺,無正當理由未提供相應材料的,不予辦理獎金支付。

據瞭解,

舉報途徑包括電話舉報、微博微信舉報,以及到各直屬大隊違法處理視窗或事故處理中隊當面舉報。

其中,透過電話舉報的,舉報人應於發現交通違法行為後及時採取拍攝照片、錄製影片等方式固定被舉報的交通違法行為,且方便撥打電話時立即致電。舉報人應提供本人真實有效姓名、身份證號、聯絡方式等資訊,同時應準確提供被舉報交通違法的時間、地點以及車輛號牌等資訊,積極配合交警部門的調查取證工作。

記者還注意到,該“舉報獎勵實施辦法”中,舉報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包括提供逃逸車輛的車號、車型或者肇事者等有利於逃逸案件查獲的資訊,且成功查獲肇事者的,對舉報人按下列標準予以獎勵:

財產損失案件獎勵1000元,傷人案件獎勵2000元;重大案件中造成1-2人死亡的案件獎勵5000元;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獎勵10000元。

獎勵標準:

一、

舉報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且被公安交通警察(以下簡稱交警)查獲的,根據案件性質予以獎勵。追究刑事責任的每宗獎勵2000元,作出行政處罰的每宗獎勵500元:

(一)在道路上追逐競駛的;

(二)公路客運車輛嚴重超載的;

(三)未經批准從事道路危險品(包括“環保油”、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運輸的;

(四)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五)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

舉報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且被交警查獲的,每宗獎勵500元:

(一)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汽車類機動車號牌、登記證書、行駛證的;

(二)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

(三)貨運機動車有嚴重超載違法行為的;

(四)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故意遮擋、汙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懸掛機動車號牌的。

三、

舉報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且被交警查獲的,每宗獎勵300元:

(一)未經批准擅自佔用、挖掘道路的;

(二)擅自改變現有道路交通組織的;

(三)在未經批准的路段和時間內佔道施工,或者未按規定在距離佔道施工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和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的;

(四)駕駛改變、加裝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燈光裝置、動力裝置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五)駕駛人駕駛客運機動車過程中有利用手持電話上網、檢視與傳送簡訊、撥打與接聽電話或者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

四、

舉報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且被交警查獲的,每宗獎勵100元:

(一)貨運機動車車廂內違反規定載人的;

(二)貨運機動車有逆行、違反交通訊號燈指示通行、違反禁令標誌、隨意亂變線、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駕駛機件不符合規定、未貼上反光標誌以及有其他違反道路通行管理規定違法行為的;

(三)違反機動車駕駛證申領規定對依法應當申請登出駕駛證而未申請,以及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仍然駕駛機動車的行為的;

(四)虛構、編造違法事實,請他人代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並支付經濟利益的;

(五)虛構、編造違法事實,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並牟取經濟利益的;

(六)逾期未年審重點車輛(中重型貨車、大中型客車、危化品車輛、校車)且在道路上行駛的。

五、

舉報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且被交警查獲的,每宗獎勵50元:

(一)因違法停車引發交通事故或者交通嚴重擁堵且駕駛員不在現場的;

(二)機動車在透過路段、路口時在網狀線區域即“黃方格”內停車排隊等候的;

(三)駕駛人駕駛機動車過程中有利用手持電話上網、檢視與傳送簡訊、撥打與接聽電話或者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

(四)機動車逆行、違反禁令標線、不按導向車道行駛、未使用轉向燈、違反禁令標誌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駕駛人、乘車人向車外拋灑物品的;

(六)機動車駕駛人或者乘客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七)違法佔用公交車專用車道的。

六、

舉報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且被交警查獲的,每宗獎勵20元:

(一)在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違法停車且未使用上述設施的;

(二)機動車在交叉路口、人行道、盲道、人行橫道、消防通道、施工地段違法停車且駕駛員不在現場的;

(三)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違法停車且駕駛員不在現場的;

(四)在可以停放的路段,未緊靠道路右側停車且駕駛員不在現場的;

(五)機動車在公安交警部門劃定的“嚴管街”路段(以公告為準)違法停車且駕駛員不在現場的。

七、

舉報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包括提供逃逸車輛的車號、車型或者肇事者等有利於逃逸案件查獲的資訊,且成功查獲肇事者的,對舉報人按下列標準予以獎勵:財產損失案件獎勵1000元,傷人案件獎勵2000元;重大案件中造成1-2人死亡的案件獎勵5000元;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獎勵10000元。

紅星新聞記者 湯小均

編輯 於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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