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不是不想生娃娃,而是因為壓力大”,新生兒有拆遷補償?

■本文作者:佟湘玉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這兩日,經濟學家任澤平說的話一度衝上熱搜榜,將生育問題再次拉回大眾視野。他表示,“75-85還有多子多福的生育觀念,90後和00後不要說生二胎或者三胎了,很多人連婚都不願意結”。

90後:“不是不想生娃娃,而是因為壓力大”,新生兒有拆遷補償?

對此,網友的評論可謂是五花八門。但作為90後,小編只想說不是我們不願生娃娃,而是因為壓力大!

不過,說到娃娃,家住長沙瀏陽市洞陽鎮的羅某強夫婦最近遇到了一些難題。

原來,六個多月前,羅某強夫婦從村上拿到了一筆土地徵收補償款,但二人發現,剛出生並落戶在本村的女兒妮妮(化名)在此次拆遷中並未拿到拆遷補償金,這也就意味著羅某強一家比同村其他的三口之家少拿了12萬元補償款。

於是,羅某強夫婦找村組協商該事件。但村組認為,羅某強夫婦的女兒在補償方案確定時尚屬胎兒,未取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依法不能參與土地補償款的分配。

90後:“不是不想生娃娃,而是因為壓力大”,新生兒有拆遷補償?

圖片來源:網路

最終,在多次協商無果的情況下,羅某強夫婦將村組告上了法院。

經審理,法院於2021年10月11日依法判決限村組於判決生效後30日內支付妮妮土地徵收補償費12萬元。

無獨有偶,某村的袁女士等12戶村民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

從2008年開始,袁女士等人就接到了徵收土地的通知,隨後他們也積極響應政府號召搬出了原宅基地。但在分發徵地補償時,袁女士等人發現,他們十多戶的新生兒都沒有得到徵地補償款。

目前,袁女士等人的案件還沒有最終的結果。但值得一提的是,在實務中,新生兒能否獲得土地徵收補償款的問題一直備受關注。從以往的徵地拆遷案件中可以看出,有的新生兒是可以獲得補償款,但有的新生兒無法獲得拆遷補償。

那麼,新生兒在何種情況下可以獲得拆遷補償呢?

一、新生兒能否獲得拆遷補償?

其實,想要搞清楚新生兒能否獲得土地徵收補償款的問題,首先要搞清楚這個問題——何為“人”。

從法律層面來看,“人”一般是指從母體裡出來的自然人,即從胎兒脫離母體後能夠獨立呼吸時算起。胎兒一旦成為自然人,其就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比如享有姓名權、名譽權、繼承權等權利。

不過,很多人覺得,新生兒因剛出生,沒有生活能力,所以不具有上述權利。

但在此之前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以及2021年1月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都明確規定:

“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

也即是說,新生兒雖小,但其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仍舊享受權利,在集體土地徵收過程中,村委會或者其他部門應當保障胎兒的合法權益,不能以新生兒剛剛出生為由,從而剝奪其獲得徵收拆遷補償款的權利。

在羅某強夫婦的案件中,村組認為其在進行補償表決時,羅某強夫婦的女兒屬於胎兒。但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可知,村組在進行決議時,直接將妮妮這個生命體排除在外,確實不符合法律的規定。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新生兒雖然有獲得徵地拆遷補償的權利,但其到底能否獲得徵地拆遷補償,還要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胎兒如果能順利出生,併成為自然人(新生兒),其自然而然具備民事權利能力,也應該獲得相應地徵地拆遷補償;

第二種情況,根據《民法典》第十六條規定,“……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也即說,胎兒娩出時死亡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此時其無法獲得徵地拆遷補償。

綜上所述,腹中胎兒要想獲得徵地拆遷補償的前提條件是其必須為“人”。

90後:“不是不想生娃娃,而是因為壓力大”,新生兒有拆遷補償?

圖片來源:網路

二、新生兒應儘可能成為安置物件

搞清楚了新生兒獲得拆遷補償的前提條件後,廣大被徵收人還需知曉這一點——安置物件的確定對最終的安置補償款有較大影響。

眾所周知,無論是國有土地徵收還是集體土地徵收,有沒有補償款主要是根據安置物件來確定的。如果被徵收人在徵收安置範圍內,其自然而然可以獲得安置補償;如果被徵收人不在徵收安置範圍內,一般情況下,想要獲得安置補償的可能比較麻煩。

因此,在徵收拆遷過程中,會先確定了安置物件,然後再確定安置補償金額。

上述兩個案例可知,無論是羅某強夫婦的女兒還是袁女士等人的新生兒,之所以沒有得到補償款是因為從一開始就沒有被認定為安置物件。

對於這種情況,小編認為,我國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土地是村民的基本生活資料和生活保障。若土地真的被徵收就意味著農民朋友失去了基本生活資料和生活保障,而土地補償費分配權是基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而產生的,因此,在徵收集體土地時,應把胎兒作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預留份額。

加之,在二孩、三孩政策陸續出臺的情況下,徵收實施單位也應對特殊情況進行綜合評判,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來定安置補償物件,並儘量地保障新生兒或胎兒的權益。而不能是單一的、機械性的將規定用於所有的徵收拆遷中,最終導致民怨起紛爭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