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總體發展規劃,2022年2月10日官網釋出

2022年2月10日,十堰市規劃部門官網釋出了

十堰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30)方案,

根據釋出的規劃方案顯示,

十堰建設成為

國家生態發展示範地區

國際知名的生態文化旅遊區、國家重要的汽車產業基地、鄂渝陝豫四省(市)交界地區的區域性中心城市和生態宜居城市

十堰總體發展規劃,2022年2月10日官網釋出

規劃範圍

規劃區範圍為市轄區(1190 平方公里)及鄖縣與丹江口市部分鄉鎮(具體包括鄖縣的青山鎮、柳陂鎮和茶店鎮和丹江口市的武當山鎮、六里坪鎮、均縣鎮)範圍,面積總計2422平方公里。

中心城區規劃範圍為規劃區內中心城市集中連片建設地區及其周邊控制範圍,其南部 以316 國道南側連綿山體為界,西部以柏林鎮轄區為界,東、北部以市區行政轄區為界,區域面積共計388 平方公里。

規劃期限

本規劃期限為 2011 年至 2030 年,其中,近期為 2011 年至 2015 年,中期為 2016 年至 2020 年,遠期為 2021 年至 2030 年。

經濟發展目標

到 2030 年,全市國內生產總值達到 5000 億元,年均增長 8-10%左右;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達到 300 億元以上,年均增長 8-10%。 城市經濟結構得到最佳化升級。至 2030 年,第三

產業

比重在 50%以上,第一產業比重下降到 5%以下。

社會發展目標

規劃期末 15 週歲人口初等義務教育完成率達到 100%,居民平均預期壽命達75 歲以上,社群衛生服務網路覆蓋率達 100%,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覆蓋所有縣(市、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加率達 100%。各級城鎮建立起較完善的社會福利機構和福利制度,社會充分就業,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 5%以內。

生態環境保護目標

以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地——丹江口水庫為重點的水源地得到嚴格保護。規劃期末 水環境、空氣環境質量達到或優於國家功能區標準要求。

發展戰略

加強與武漢、鄭州、西安、重慶等中心城市的交流和溝通,爭取成為四大城市群之 間交流的重要

功能

節點。

人口規劃

人口預測市域總人口2015 年達到355萬人;2020年達到350萬人;2030年達到345萬人。 城鎮化發展

目標

市域城鎮化水平2015年達到 50%,2020年達到56%,2030 年達到 70%。

規劃區 2015 年總人口數達到 100 萬,2030 年總人口數達到 130 萬人。

2030年城鎮人口達到120萬左右,其中,中心城區人口控制在100 萬人以內,黃龍組團人口達到 2-3 萬人,武當山組團和六里坪組團人口各達到 3-5 萬人;鄖縣南岸(三門+長嶺)組團人口達到 8-10 萬人;青山、均縣組團人口各達 到 0。5-1 萬人。

2020年中心城區人口規模達到 80 萬人, 2030 年中心城區人口規模控制在 100 萬人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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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分割槽

全市劃分為五個發展地區:北部中低山生態發展區、北部河谷地區城鎮協調發展區、中部丘陵農林生態發展區、南部城鎮協調發展區、南部高山生態保育區。

1、北部中低山生態發展區 該區域包括鄖西縣北部山區、鄖縣北部山區以及丹江口市北部部分地區,是丹江口水庫重要的水源涵養和水土流失治理地區。規劃嚴禁汙染型產業發展,並加快生態保育與生態修復。該地區可發展山林特產種植業,適度發展生態觀光旅遊業。

應適度控制城鎮規模,積極引導山村居民外遷。

2、北部河谷地帶城鎮協調發展區 該區域指 316 國道及福銀高速沿線的城鎮密集發展地帶,包括十堰市區、丹江口市區、 鄖縣縣城、鄖西縣城及沿線的其他重點城鎮。該地區是市域城鎮發展的重點地區,規劃合理佈局城鎮空間,加快中心城鎮和重點城鎮的發展,完善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引導山區人口向該地區轉移。重點城鎮結合本地資源條件可發展旅遊、商貿、汽車及零部件生產、生物醫藥、農產品加工以及其他都市型工業和三產服務業。

3、中部丘陵農林生態發展區 該區域包括市區、鄖縣及丹江口的南部山區和竹山、房縣的北部地區,是市域內主要 的低山林牧區和低山丘陵糧果產區。規劃加快實施退耕還林,提高林木覆蓋率,涵養 水源。

4、南部城鎮協調發展區 該區域包括 305 省道沿線以房縣、竹山、竹溪縣城為核心的城鎮集中發展地區,是市域南部人口、產業、城鎮主要集聚發展地區。

5、南部高山生態保育區 該區域包括房縣、竹山、竹溪南部以中低山林牧區和高山區為主的地區。該地區生物資源豐富,是中國亞熱帶、溫帶多種古老植物發源地之一,屬於秦巴高山生物多樣性保護區的重點區域。規劃要求嚴格保護區內自然生態環境或歷史文化遺產,引導山區居民逐步外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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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空間結構

規劃市域城鎮空間佈局結構為“一心、兩帶”。

1、“一心”指由中心城區及其周邊城鎮形成的市域城鎮發展核心區。包括中心城區、六里坪、武當山、黃龍等鄉鎮。

2、“兩帶”指市域北部的沿漢江生態城鎮發展帶和南部的竹房特色城鎮發展帶。

(1)沿漢江生態城鎮發展帶

依託 316 國道、福銀高速、十漫高速複合交通走廊,以中心城區及周邊城鎮為核心,東起丹江口市區,西至鄖西縣上津鎮,形成的城鎮發展 帶。沿線城鎮有丹江口市的土關埡鎮、浪河鎮、丁家營鎮、武當山特區、六里坪鎮, 市區的黃龍鎮,鄖縣縣城、茶店鎮、柳陂鎮、青曲鎮,鄖西縣的夾河鎮、縣城、觀音 鎮、土門鎮、上津鎮等。規劃進一步發揮區域交通軸線對產業和城鎮發展的帶動作用, 強化丹江口市、鄖縣、鄖西等 3 個縣(市)域中心城鎮的核心集聚作用。

(2)竹房特色城鎮發展帶

依託谷竹高速、305 省道等交通幹線,以房縣縣城、竹山竹溪縣城及周邊城鎮為核心形成的城鎮發展帶。沿線城鎮包括青峰鎮、軍店鎮、化龍 堰鎮、溢水鎮、寶豐鎮、麻家渡鎮、擂鼓鎮、蔣家堰鎮、中峰鎮、水坪鎮和縣河鎮等。 規劃依託山區特色資源條件,走山區城鄉一體化發展的特色城鎮化道路,強化房縣、 竹山、竹溪等 3 個縣(市)域中心城鎮的核心集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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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規模等級結構

市域形成 1 個特大城市(十堰中心城區)

3 個 20-30 萬人口規模的中等城市(丹江口市區、鄖縣縣城、房縣縣城)

3 個 10-20 萬人口規模的小城市(竹山縣城、竹溪縣城、 鄖西縣城)

14 個 1-5 萬人口規模的城鎮和若干一般城鎮的城鎮規模等級結構。

城鎮職能結構

市域城鎮職能劃分為 4 級:

中心城區為市域中心城市;

丹江口城區、鄖縣縣城、鄖西 縣縣城、房縣縣城、竹山縣縣城和竹溪縣縣城為縣(市)域中心城鎮;

黃龍鎮、六里 坪鎮、武當山鎮、習家店鎮、安陽鎮、譚山鎮、鮑峽鎮、青峰鎮、軍店鎮、寶豐鎮、 蔣家堰鎮、水坪鎮、上津鎮、夾河鎮等 14 個城鎮為重點鎮;

其它鎮為一般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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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職能定位

1、中心城區

全市政治、經濟、文化中心,鄂西生態文化旅遊圈的核心節點城市,鄂 豫陝渝四省交界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和國家重要的汽車產業基地,建設成為面向國際 的生態文化旅遊服務基地。

2、丹江口城區

丹江口市政治、經濟、文化中心,鄂西生態文化旅遊圈內的重要節點, 以綠色產業為發展方向的新型工業城市。

3、鄖縣縣城

縣域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以發展機械、輕工、休閒旅遊為主的濱水 城市。

4、鄖西縣城

縣域政治、經濟、文化、交通中心,全縣農副產品集散地,以發展醫藥、 礦產、水能、農副產品加工為主的城鎮。

5、房縣縣城

縣域政治、經濟、文化、交通中心,全縣農副產品集散地,以發展綠色 食品加工、生物醫藥為主導,具有休閒旅遊特色的山水園林城市。

6、竹溪縣城

縣域政治、經濟、文化、交通中心,全縣農副產品集散地,以發展農產 品加工、生態文化旅遊業、商貿業為主的邊貿城市。

7、竹山縣城

縣域政治、經濟、文化、交通中心,全縣農副產品集散地,以發展水電、 旅遊、林特資源加工業為主的山水園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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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建設標準

1、中心城鎮建設標準:市域中心城市和縣域中心城鎮人均建設用地控制在100 平方米以內;

2、重點鎮建設標準:人均城鎮建設用地應控制在 90 平方米以內;

3、一般鎮建設標準:人均城鎮建設用地應控制在 90 平方米以內;

4、農村建設標準:人均建設用地面積應控制在 120 平方米以內。

城市用地標準與規模

規劃中心城區建設用地按照人均 95 平方米控制。到2015年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為 63 平 方公里,2020 年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為 72。4 平方公里,2030 年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為 95 平方公里。

規劃至 2030 年中心城區建設用地共計 94。98 平方公里,人均用地面積 94。98 平方米。 其中,居住用地 31。20 平方公里,佔總用地的 32。85%;公共設施用地 11。43 平方公里, 佔總用地的 12。04%;工業用地 20。33 平方公里,佔總用地的 21。41%;倉儲物流用地 2。42 平方公里,佔總用地的 2。55%;道路廣場用地 14。57 平方公里,佔總用地的 15。34%; 對外交通設施用地 1。25 平方公里,佔總用地的 1。31%;綠地 11。63 平方公里,佔總用 地的 12。24%;市政公用設施用地 2。03 平方公里,佔總用地的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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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建設

1、節約用地,引導新農村居民點的合理佈局 農村居民點人均建設用地控制在 120 平方米以內。

2、完善農村公共服務設施 中心村應配置幼兒園、小學、、醫務室、科技文化活動室、圖書室、村委會及村民議事、 活動場所。逐步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農村公共醫療衛生保障制度、農村教育培訓制度和農村社會保障制度。

3、完善農村基礎設施 以“六改五通”(改路、改水、改廁、改廚、改圈、改垃圾堆放;通路、通電、通水、 通沼氣、通訊息)為重點,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村民居住環境。

4、整治村容村貌 村莊佈局要與地形、水面、樹木等環境相協調,住宅設計應體現民居特色,住宅朝向 與間距須滿足日照、通風和防火要求。

5、引導農村產業合理發展,開展農民技能培訓,大力發展山區生態特色農業,鞏固和擴大茶葉、柑桔、魔芋、黃姜等八大特色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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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發展規劃

根據國家民航總局批覆,十堰武當山機場選址確定在白浪方塊村。規劃機場按照 4C 級 標準設計規範要求進行建設。

鐵路發展規劃

1、建議鄭渝客運專線在十堰城區內採取東西走向,平行漢十高速公路於城區北部佈設。 規劃運十—十宜鐵路線在十堰城區與鄭渝客專平行設定,並實現運十—十宜客運站與 鄭渝和武漢—西安客專站合併設定。

2、保留現十堰站,形成一主(客專站)一輔(現十堰站)客站體系。遠景調整襄渝線 在城區內的線位,將其線位平行鄭渝客運專線調整至城區北部,於城區北部集中打造 一體化的十堰鐵路客站。

規劃建設新十堰站、鄖縣站和房縣站,並進一步加強現狀十堰站、六里坪站、丹江口 站和武當山站等的樞紐功能。

公路系統規劃

1、高速公路:建設“三橫兩縱”的高速公路網路。 “三橫”包括:(武)漢十(堰)—十(堰)漫(川關)高速、十(堰)白(河)高速、 竹(溪)麻(城)高速; “兩縱”包括:鄖(縣)十(堰)—十(堰)房(縣)、鄖西—巫溪高速。

2、幹線公路 增加黃龍至竹山縣城公路,便捷十堰城區與竹山縣城的交通聯絡。

3、城市規劃區公路系統規劃 新建東西向、南北向各一條高等級公路(一級),使十堰中心城區與六里坪鎮、武當山 鎮、鄖縣縣城之間形成高速公路、幹線公路、城鎮群快速聯絡通道(一級公路)三通 道佈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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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工程

1、城市供水指標

規劃期末十堰中心城區最高日人均綜合用水量 600 升,丹江口市中心城區、鄖縣和房 縣縣城最高日人均綜合用水量 550 升,鄖西縣、竹山縣和竹溪縣縣城最高日人均綜合 用水量為 500 升。

2、水源規劃

十堰中心城區的水源地增加漢江,保留黃龍灘水庫和馬家河水庫。巖洞溝水庫,百二 河水庫、田湖堰水庫、茅塔河水庫和頭堰水庫不再作為城市飲用水源地。 丹江口市中心城區的飲用水源地為丹江口水庫;鄖縣縣城的水源地為丹江口水庫鄖縣 段;鄖西縣縣城的供水水源為土門水庫;竹山縣縣城的供水水源為堵河;竹溪縣縣城 的供水水源地為竹溪河水庫;房縣縣城的供水水源為馬蘭河泉水灣和譚家灣水庫。

3、供水設施規劃

規劃期末,市域範圍內共需建設主要集中供水設施17 座,總供水能力 114 萬立方米/ 日。其中,十堰市中心城區規劃水廠 5 座,丹江口市中心城區、武當山鎮和六里坪鎮 各規劃水廠 1 座,鄖縣、房縣、鄖西縣和竹山縣各規劃水廠 2 座,竹溪縣規劃水廠1 座。

供電工程

1、新建京能熱電廠(4×350 兆瓦),新建孤山、夾河關、龍背灣水電廠。

2、完善十堰 500 千伏電網建設,保留 500 千伏十堰變電站,新建 500 千伏漢水變。加快 各縣市 220 千伏輸配電系統改造,實現 220 千伏電網的分層、分割槽供電。保留 220 千 伏龍虎溝變、武當山變、柏林變、竹山懸鼓洲變、竹溪守金店變,新建 220 千伏城東 變、 220 千伏張灣變、220 千伏土關埡變、220 千伏園藝變、220 千伏寶豐變、220 千 伏軍店變、220 千伏澗池變。

汙水處理廠建設規劃

規劃期末,市域範圍內共需建設主要汙水處理廠 13 座,總處理規模 78 萬噸/日。其中, 十堰市中心城區規劃汙水處理廠 3 座,鄖縣縣城 2 座,鄖西縣縣城 1 座,丹江口市中 心城區 2 座,武當山鎮 1 座,六里坪鎮 1 座,房縣、竹山縣和竹溪縣縣城各1 座。

防洪標準

十堰市中心城區百二河、張灣河和神定河城區段的防洪標準為 100 年一遇,茅塔 河、馬家河和犟河城區段的防洪標準為 50 年一遇。

丹江口市中心城區漢江防洪標準為 50 年一遇,鄖縣中心城區漢江段防洪標準為 50 年一遇。竹山縣中心城區堵河段防洪標準為 20 年一遇。鄖西縣、、竹溪縣和房縣中心城區防洪標準為 20 年一遇。

產業發展空間引導

市域內產業與城鎮空間佈局緊密結合,形成“一心、兩帶、三圈”的發展格局。

1、“一心”指中心城區及周邊地區,是市域現代二、三產業集聚發展區。全面提升商 貿、物流、金融、旅遊等現代服務業,打造輻射鄂豫陝渝四省(市)交界地區的區域 性商貿中心、物流中心、旅遊服務中心、醫療中心、教育中心。透過整合武當山、丹 江口水庫和汽車城等旅遊資源,加快區域性旅遊服務設施的建設,完善中心城區旅遊 服務功能。鞏固汽車產業優勢地位,同時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培育新能源產業、環保 產業等新興產業,實現製造業的不斷最佳化升級。

2、“兩帶”即北部沿 316 國道、福銀高速形成的漢江生態經濟產業發展帶,和南部沿 麻竹高速形成的竹房特色資源加工產業發展帶。

(1)北部漢江生態經濟產業發展帶是市域內現代製造業集聚發展的地區。推動鄖縣縣 城、丹江口市區等有條件的城鎮發展汽車零部件生產和加工業,打造十堰汽車產業聚 集區的兩翼。同時,促進生物醫藥、飲料製造、新能源、環保產業等新興產業向這一 城鎮帶集聚發展,建設低碳產業發展聚集區。

(2)南部竹房特色資源加工產業發展帶主要依託房縣、竹山、竹溪三個縣城及周邊城 鎮,形成房縣片區、竹山-竹溪片區兩大特色資源加工集聚發展片區。該產業帶應積極 發展農特產品深加工、特色礦產資源加工等勞動力密集型產業,突出本地資源的綠色 生態優勢,提高資源產品的附加值。積極擴大城鎮就業,推動南部地區城鎮化程序。

3、“三圈”即三個生態農林佈局圈層。

(1)第一圈層為十堰市區周邊鄉鎮,重點發展無公害蔬菜、花卉苗木、生態林業和觀 光休閒農業等都市型農業。

(2)第二圈層為鄖縣、鄖西縣南部,房縣、竹山縣北部低山丘陵地區,重點發展糧果 業和畜牧養殖,促進規模化的農產品基地建設。

(3)第三圈層為鄖縣、鄖西縣北部,竹山、竹溪及房縣南部,海拔較高的山林牧特產 區,促進山林特色產品的基地化、規模化種植,成為生態山林特產區。同時結合生態 旅遊資源,發展生態探險遊等多種形式的旅遊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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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金融用地規劃

1、市級商業中心。以休閒購物、餐飲美食、休閒娛樂為特色,提升人民路(尤其是五 堰商業步行區)傳統商業服務中心;以商務、金融保險、時尚休閒、旅遊資訊服務為 核心,逐步培育浙江路現代商務-商業-文化娛樂中心。

2、專業化市場。規劃在十堰火車站南側地區和現狀白浪組團十堰汽配城建設服務區域 的專業化的大市場。

3、區級商業中心。規劃在花果組團的車城西路沿線、茅箭片區的遼寧路西側及東風大 道南段西側、白浪火車站北側地區形成 3 處區級商業中心。

4、建立社群級便民商業服務網點,形成完善的商業服務系統。

5、規劃人均商業金融用地面積 3。99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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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衛生用地規劃

規劃形成市級、區級、社群三級醫療衛生設施體系。規劃中心城區各類醫院總規模按6。5 床/千人,用地規模按120 平方米/床標準,依照城市人口配置各級醫院。

1、規劃 3 個市級綜合性醫院,分別為市太和醫院、市人民醫院和東風總醫院,規劃在 現狀基礎上完善設施,改善環境。規劃完善中醫院等市級專科醫院。

2、規劃區級綜合醫院 3 處,分別為茅箭醫院、白浪人民醫院以及花果組團建設大道西 側規劃醫院,區級綜合醫院規劃規模為 200 床。

3、中小型醫院在承擔社群衛生救治任務的同時,重點發展專科,建立專科優勢;企業 醫院及部分二級醫院和較大的一級醫院按照“小綜合,大專科”的發展思路,逐漸向 專科醫院發展;部分醫療機構要實現功能轉化,向慢性病防治、老年護理、康復及專 科疾病防治等有市場需求的領域發展;部分醫療機構轉變為社群衛生服務站;大幅度 提高中醫醫院專科專病建設。

4、完善社群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體系。社群衛生服務中心以街道辦事處為單位,結合 社群服務中心佈局安排,服務人口不少於 5 萬人。社群衛生服務站服務人口控制在 1~ 1。5 萬人,規模不小於 100 平方米。

5、規劃人均醫療衛生用地面積 0。87 平方米。

教育科研用地規劃

1、對北京路和車城西路沿線現有職業及高等教育學校用地進行整合,建設十堰科教集中區,擴大教育設施用地,促進職業及高等教育機構的聚集發展。

2、花果組團依託工業園區和汽車文化產業園建設中試基地,促進與汽車相關的研發、 中試等機構的聚集發展。

3、在中心組團北部規劃一處科研園區,引導研發、創意、教育等高階服務業的發展。

4、規劃人均教育科研用地面積 3。96 平方米。

社會福利設施用地規劃

新建福利中心一處,位於天津路中部,集中容納包括兒童福利院、市第二福利院、 市光榮院、市未成年人流浪救助保護中心、市家庭暴力避護中心、市福利彩票營運管理中心、市低保中心、市退伍軍人就業服務中心、市按摩醫院和備災物資倉儲中心, 佔地面積 6 公頃;各組團、片區結合居住用地佈局新建社會養老機構設施 2-3 處,每 處佔地 1—1。3 公頃。

新建殯儀館及公墓 1 處,位於張灣區劉家村,佔地 14 公頃,完善設施裝置;新建 殯葬服務站 6 處,其中茅箭區3 處、張灣區2處、十堰經濟開發區 1 處,每處佔地 0。4 公頃。

居住用地佈局

1、規劃中心城區共有 8 個居住分割槽

分別為花果居住分割槽、紅衛居住分割槽、老城居住 分割槽、重慶路居住分割槽、浙江路居住分割槽、高速公路北居住分割槽、茅箭居住分割槽和白 浪居住分割槽。8 個居住分割槽又劃分為 33 個居住(小)區。規劃為居住配套的公共服務 設施以居住區為單位呈相對均衡佈局,並嚴格按照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要求落實各項 區配套設施建設,完善基礎設施,做到設施完備,以方便居民使用。

2、中學配置標準

每 2 萬人口區域設定一所 36 班規模中學,

舊城改造地區生均用地不得低於15 平方米, 新城區生均用地不得低於 20 平方米。每 1 萬人口區域設定一所 24 班規模小學,舊城 改造地區生均用地不得低於 13 平方米,新城區生均用地不得低於 15 平方米。

保障性住房供給

規劃逐步加大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供給比例,2020年,社會保障性住房套數所佔比例達到15%左右,2030 年應達到 20%以上。其中,經濟適用房全部套型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廉租房套型建築面積控制在 50 平方米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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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網路規劃

十堰中心城區道路系統分為快速路、主幹路、次幹路和支路四級。

1、快速路 規劃中心城區形成“一環兩射”的快速路系統。

“一環”:是由發展大道、東環路和許 白路組成的外環路;

“兩射”:分別為連線中心城區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建設大道和漢江 路—鄖陽路。

2、主幹路 規劃中心城區形成 “十四橫十五縱”的主幹路系統。

“十四橫”:為鄖陽路、站前路、七里路、公園路、江蘇路、茅箭一路、建設一路— 東嶽路—柳林路—機場路、天津路、吉林路、中嶽路—重慶路、方山路、花果北路、 建設大道—鏡潭路和三峽路—車站路—白浪路。

“十五縱”:為風神大道、車城西路、湖南路、凱旋大道、漢江路、車城路、人民路、 北京路、浙江路、林蔭大道二號線、遼寧路、東風大道、白浪一路、白浪二路和機場 東路。

3、次幹路

南北向次幹路主要包括:朝陽路、黑龍江路、林蔭大道一號路、林蔭大道三號路以及 花果一路、花果二路、紅衛一路、紅衛三路、白浪三路、白浪四路等片區內道路。

東西向次幹路主要包括:東山路、花果六路、紅衛四路、紅衛五路、茅箭二路、茅箭三路、白浪六路、白浪七路等片區內道路。

快速公交(BRT)系統佈局

規劃建議佈設 BRT 線路 3 條。 BRT1 號線—— 六堰樞紐經人民路、十堰站至茅箭樞紐; BRT2 號線—— 新十堰站樞紐經新城中心、天津路、茅箭組團中心、武當路—白浪路至 白浪客運站樞紐; BRT3 號線—— 新十堰站樞紐經新城中心、東嶽路、西北工業組團至花果客運站樞紐。

公交設施規劃

1、車輛發展 規劃期內十堰中心城區公交車輛發展規模預計為 1300 標臺,萬人公交車輛擁有率為 13 標臺。

2、停保場站

(1)規劃期內各類公交停保場站用地建設總規模達到約 25 公頃,其中,高階保養場 總佔地面積為 4。6 公頃,公交專用停車場總佔地面積為 7 公頃,公交樞紐站總佔地面 積為 7。4 公頃,公交首末站總佔地面積為 6 公頃。

(2)在十堰中心城區內規劃佈設 3 處高階保養場、5 處公交專用停車場以及 9 處公交 樞紐停車用地。高階保養場包括白浪公交高階保養場、六堰公交高階保養場、紅衛公 交高階保養場。公交專用停車場包括白浪公交停車場、東風大道公交停車場、十堰站 公交停車場、朝陽路公交停車場、紅衛公交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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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地系統規劃

2030 年人均綠地面積達到 11。63 平方米。其中,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 10。2 平方米。 城市綠化覆蓋率達到 50%;建成區綠地率達到 40%。構建起多層次綠化網路,形成山城 交融、生態化、園林化的城市格局。

1、綠楔:溝通城區內外的 15 條規模較大的山樑作為城市綠楔,禁止開發。

2、廊道:以百二河、馬家河、神定河、犟河、茅塔河為依託,沿河設定 10-30 米的沿 河綠地,作為貫穿城區的生態景觀廊道,兼具生態和休閒遊樂功能。

3、斑塊:獨立保留的山峰、公園等綠地,作為城市的標誌性景觀節點,同時為周邊的 市民提供休閒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