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億!揭開非法集資洗錢真面目 杭州警方破獲首起涉眾型非法集資洗錢案

上午,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區公安分局通報了杭州市首例非法集資洗錢案。

近日,拱墅分局在偵辦杭州騰信堂投資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信堂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中,透過深追細挖、循線追蹤,成功破獲該起非法集資活動洗錢的洗錢案。

上億!揭開非法集資洗錢真面目 杭州警方破獲首起涉眾型非法集資洗錢案

重大非法集資案 牽出一樁洗錢案件

2018年7月17日,杭州騰信堂投資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被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區分局立案偵查,此案是杭州拱墅區2018年度“暴雷”的最大規模的非法集資案。

經工作,主犯朱某麗於2019年1月16日被拱墅分局從泰國押解回杭州,案件圓滿收官。協助其外逃的李某徵等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案同時被查處,從而為該洗錢案的偵辦拉開了帷幕。

在查辦李某徵等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案件中,辦案人員發現李某徵在案發前後曾多次提供相應銀行卡賬戶,協助朱某麗將鉅額非法集資款散存於多個銀行賬戶,以及在不同銀行賬戶之間頻繁劃轉,將資金轉化為房產、汽車、珠寶等財物或參與其他投資活動,可能涉嫌洗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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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李某徵對知曉朱某麗進行非法集資活動的情況供認不諱。2019年1月18日,李某徵被拱墅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洗錢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批准逮捕。

李某徵被捕後,拱墅分局在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反洗錢處的配合下,查清犯罪嫌疑人李某、雷某涉嫌採用同櫃取存和實際取現兩種方式協助轉移一億餘元非法集資款,並於2019年5月21日一舉抓捕上述兩人。2019年6月27日,李某、雷某被拱墅檢察院以涉嫌洗錢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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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非法集資洗錢真面目

近年來,我市P2P等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頻發,非法集資領域涉及的犯罪,既有可能是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中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也有可能是金融詐騙犯罪中的集資詐騙罪,根據刑法規定,這兩類犯罪都是洗錢罪的上游犯罪。然而,由於洗錢犯罪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定性難度也較大,犯罪嫌疑人時有得逞。

為非法集資洗錢的犯罪分子,在明知他人實施非法集資犯罪的情況下,將鉅額的非法集資款,以隱蔽的手段分別進行轉移、掩飾、隱藏,進一步造成廣大投資人財產的損失,也給公安機關偵破案件製造了難度。

洗錢案的偵辦,重點是發現“洗”的行為,關鍵是審出“洗”時主觀上明知的犯罪故意。為進一步強化追贓挽損,推進上游非法集資案件的偵辦,最大程度保護受害群眾利益,我局緊盯非法集資案件中的洗錢犯罪,歷經半年時間的偵辦,深追細挖出多起洗錢案。

經拱墅分局偵查,並經拱墅區人民檢察院審查查明,在未經金融等監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下,騰信堂公司自2013年11月開始,以年化收益率11%-20%為誘餌,採用招攬的業務員“線下”拉客戶投資外匯理財的方式向社會不特定物件公開集資,非法集資款總額達14。49億餘元,涉及投資人達1899人。

2016年年底,杭州騰信堂投資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朱某麗出資成立杭州瑞祥商務諮詢有限公司,聘請李某、雷某為其從事商業調查工作。2017年2月,李某、雷某在明知資金是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所得的情況下,向朱某麗提供多張本人銀行卡用於接收騰信堂公司的非法集資款。

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間,李某、雷某為獲取每月1萬元的好處費,配合騰信堂公司結算中心的羅某某(另案處理)等人,透過銀行以同櫃取存、實際取現、轉賬等方式協助轉移非法集資款。經統計,雷某轉移犯罪所得共計人民幣7232萬餘元,李某轉移犯罪所得共計人民幣3281萬餘元。

該案件的成功偵破,實現杭州市洗錢案件“零”的突破。除已宣判的李某、雷某洗錢案之外,李某徵洗錢案、朱某偉洗錢等也都已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近日,拱墅區人民法院以洗錢罪一審判處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360萬元;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70萬元。本案系拱墅分局承辦的杭州市首例為非法集資活動洗錢的洗錢案,其“同櫃取存”等多種洗錢手段具有相當的典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