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塊欠了18年不還,一聽要被拘留“老賴”慌了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鄭松波 通訊員 魏娟

近日,河南省開封市龍亭區人民法院透過失信限高拘留三管齊下的方式,成功促使被執行人劉某強償還了十八年前的借款,有力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據瞭解,2002年4月,被告劉某強和原告河南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屬機構簽訂了《農戶小額聯保借款合同》,合同約定原告向被告發放貸款1。5萬元,借款期限自2002年4月4日至2003年3月4日。借款合同到期後,還剩8000元本金劉某強拒絕還款,該商業銀行多次催收未果後,於2020年5月向龍亭區法院提起提起訴訟。

後經龍亭區法院調解,雙方自願達成調解協議:劉某強於2020年7月10日前返還該商業銀行借款本金8000元及利息。

調解協議生效後,劉某強仍然未履行還款義務,該商業銀行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式,執行法官李一文依法向被執行人劉某強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執行相關法律文書後,多次聯絡劉某強,督促其儘快履行還款義務,但被執行人劉某強依然拒不履行還款義務。

11月3日,執行法官依法將劉某強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採取限制高消費等強制措施。11月16日,執行法官將被執行人劉某強依法傳喚到庭,詢問其為何至今仍未履行剩餘還款義務。在詢問過程中,被執行人劉某強始終聲稱“因為沒錢”,據此,龍亭區法院準備依法對其作出司法拘留強制措施。

得知自己要被拘留的劉某強,立刻改口說今日可將剩餘8000借款本息履行完畢,並連忙電話聯絡朋友籌錢。不出兩個小時,劉某強將剩餘貸款本金和利息一併履行。

至此,該案件得以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