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駕車撞死人後逃逸 隨後又返回自首 還算肇事逃逸嗎?

36歲的李南家住隴西縣元明村,2018年春節期間李南駕駛著自己的一輛白色轎車帶著家人一起去縣城走親戚,當天下午兩點左右,李南行駛至一條連續彎道,因速度過高加上因為彎道視線受阻,與對面來的一輛摩托車相撞,導致摩托車駕駛員劉中強當場死亡,李南下車瞭解情況後,非常害怕,一家人都非常緊張,最終決定逃離現場,李南邊開車邊給在縣城有點地位的四叔打電話說了這個情況,想讓四叔能幫幫忙,但是四叔瞭解情況後,讓李南儘快駕車返回現場,40多分鐘後,李南駕車帶著家人又回到了事故現場,當時交警已經到達,李南向交警敘述了當時情況並表明自己就是肇事者,希望能夠從輕處理。

農民駕車撞死人後逃逸 隨後又返回自首 還算肇事逃逸嗎?

圖文無關

考過駕照的朋友應該都懂,肇事逃逸和不逃逸處理結果差別很大,肇事逃逸將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為肇事逃逸沒有及時將傷者送醫而致使傷者死亡,則會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李南當時是直接將對方撞死了,並非因為逃逸緻使對方死亡,所以如果按照肇事逃逸來判處,將處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按照未逃逸來判處,則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李南在四叔的勸說下,又回到了現場,就是希望能夠按照未逃逸來處理,那麼農民肇事逃逸後,因為害怕又回到現場自首,是否還算逃逸呢?看看交警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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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認定李南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李南在駕駛機動車的時候,因為在彎道超速行駛造成了重大事故,導致摩托車駕駛員劉中強死亡,構成了交通肇事罪,且事故現場有多個證人能夠證實,李南在撞人後逃離現場,所以又構成了肇事逃逸,儘管李南後來因為害怕又回來了,但仍然屬於肇事逃逸。不過李南返回現場可以構成自首,自首行為可以從輕處罰,再加上李南積極配合補償劉中強親屬65萬元,得到了劉中強親屬的諒解,法院最終判決李南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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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李南在撞死人後逃逸,儘管後來因為害怕又返回了現場,但仍然構成了肇事逃逸,只能夠按照肇事逃逸來量刑,否則按照李南這樣主動承認錯誤,又積極賠償的肇事者,按照交通肇事罪來量刑,最多判刑一年。所以如果朋友們因為自己的原因造成了交通事故,一定不要逃逸,留下來積極認罪賠償,才能獲取最輕量刑,當然平時開車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超速,不出事,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