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銳評|孕婦上夜班打瞌睡被開除,奇葩管理早該洗了睡

極目新聞評論員 徐漢雄

近日,廣東珠海中院對一起因員工打瞌睡被開除的勞動爭議案件作出終審判決。法院認為孕婦上夜班打瞌睡不屬嚴重違紀,判公司支付賠償金4。8萬。(據3月28日北京晚報)

據報道,2019年6月,小藝被已工作7年的公司以上夜班時打瞌睡為由辭退並拒付賠償金。公司稱,小藝有4天凌晨出現睡著情況,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小藝稱,打瞌睡都發生在凌晨四五點,且時間較短,屬正常的生理需求。小藝提起勞動仲裁,仲裁裁決該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48146元。公司不服向香洲區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認定屬違法解除,需支付賠償金。該公司不服判決,上訴至珠海市中院。

法院認為,公司單方解約時,要兼顧情理,考慮合理性問題。小藝的違紀行為均在夜裡,並未嚴重影響崗位職責。小藝處於妊娠初期,屬特殊的生理階段,打瞌睡行為有其身體客觀原因。珠海中院認定小藝不構成嚴重違紀,駁回公司上訴,公司需支付賠償金48146元。

法院的判決受到網友叫好,網友大多認為,這家公司的管理太冷血,孕婦就不該安排夜班,就是非孕婦在夜班打磕睡也正常,何況是孕婦,難道這公司的管理都不用睡覺的,熬夜成癮?更有網友一針見血指出,公司醉翁之意不在酒吧,是想以此逼退懷孕的員工吧,變著法將懷孕員工辭退,簡直是無良公司。

可見,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相關管理合不合理,公道自在人心。網友的觀點,說出的是常識,也是人之常情,任何管理不能違背常理與常情,當有人性的溫度。

一些公司的奇葩管理屢引爭議,就跟這上夜班打磕睡被開除一樣,沒有尊重人的生物規律,沒有尊重人的生存需求與精神需求,顯得不近人情乃至毫無人性。諸如規定員工吃飯、上廁所的時間,超時就要罰款,甚至還有規定員工上廁所次數的,超過次數就要罰款;親人去世不能請假;員工不分男女被要求剃光頭以示“從頭開始”;在員工手機上安裝監控定位系統。

這類奇葩規章制度不勝列舉,無一不透著管理者的權力任性,隨心所欲,既沒有法律觀念,也沒把員工當人看,對員工毫無尊重可言。須知,任何管理規定,不能侵犯員工的基本權利和尊嚴,更不能違反法律法規中的基本原則和相關條款,否則就是不合理的奇葩規則,會付出不守法的代價。

孕婦上夜班打瞌睡被開除,網友說,公司被罰4。8萬太少了,對這樣的公司就是要重罰,讓公司長點記性,學會如何“做人”。上夜班打瞌睡獲網友理解,說明奇葩管理該洗了睡才是,別無知者無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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