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欠錢不還,名下也沒財產,還有這些招數任你選擇

現在欠錢不還的“老賴”數不勝數,什麼是“老賴”?簡單說就是總賴著不還錢的人,今天說緩兩天,明天說緩一年,最後乾脆告訴你“我沒錢,就不還”,這些欠錢不還的“老賴”,透過各種方式隱匿財產、撒潑打滾,拒絕履行判決的還款義務,但實際上卻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這種現象一方面是因執行工作力度還不夠大,另一方面與老百姓缺乏相關知識,維權意識不夠也有關係。

如果遇到“老賴”就沒辦法了嗎?實際上,法律還是有很多“招數”可以整治老賴的,瞭解這些招數,對您百利而無一害。

“老賴”欠錢不還,名下也沒財產,還有這些招數任你選擇

(1)申請財產保全

碰到老賴不還錢,很多人的第一選擇就是打官司,但是打官司往往週期較長,在這個過程中難保老賴不會轉移財產,可能最終即便拿到了判決書也無法追回財物。而申請財產保全就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手段。財產保全其實可以理解為“凍結”老賴的財產。在發生糾紛時,如果發現對方隨時可能會轉移財產,就應第一時間向法院提供對方的財產線索並要求法院對這些財產進行保全。財產一旦保全,那麼老賴就無法處置,只有等判決之後,根據判決的內容對財產進行處理。財產保全最大的特點就是出其不意、先發制人,如果在訴訟之初就成功地運用了這種手段,那麼即便是“詭計多端”的老賴也無計可施。

(2)申請強制執行

在拿到法院的勝訴判決後,應當第一時間向法院申請對對方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如果能夠提供對方的財產線索,就應當全面地向法院反映。如果不能提供,還可以要求法院調查對方名下的存款、住房、車輛、股票等財產資訊。一旦查明,法院將會透過扣押、凍結、劃撥或者變賣對方財產的方式幫助你拿回屬於自己的錢。

“老賴”欠錢不還,名下也沒財產,還有這些招數任你選擇

(3)列入失信人名單

如果沒能及時地採取保全措施,最終也沒有查到老賴的財產,是不是就只能自認倒黴了?其實不然。

很多老賴雖然一屁股外債,但還是把自己包裝得像成功商人一樣,繼續在外面經營生意。對他們來說,面子問題非常重要,因為要靠“面子”繼續騙錢。這時,就可以充分利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直擊老賴的要害。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網路上有公開的公示系統,任何人都可以隨意檢索。另外,一旦被列入這個名單,“老賴”再想做生意就很難了。名單中的人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都會受到限制。簡單地說,政府專案不能承接,特定行業不許進入、申請貸款不給批等等,這種威懾力是不言而喻的。

(4)申請限制高消費

除了讓老賴上黑名單之外,還可以直接申請法院限制老賴的高消費,給他慣常的奢靡生活帶來各種不適,逼迫他履行法律義務。法院的“限高令”可以禁止老賴的下列行為: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旅遊、度假等。

“老賴”欠錢不還,名下也沒財產,還有這些招數任你選擇

可以看出,上面的限制是比較嚴格的,從出行到消費,全方位地限制了老賴透過高消費逃避務。還有最後一點,限制其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實際上是讓老賴的過錯直接殃及他們的子女。老賴也是有親情的,當子女眼淚汪汪地被學校拒絕時,這種感覺可能比自己坐不了飛機難受百倍。

所以,如果您也遇到了欠錢不還的“老賴”,不要因為心疼起訴費用就放棄維權,不然一直拖到錯過起訴期限,就真的錯失維權機會了,再想把錢要回來簡直是難於上青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