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省公安廳再推兩項便民利民措施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全省通辦和補換領居民身份證無需交驗居民戶口薄

為進一步深化我省“放管服”改革,明日起,在全省實行居民身份證首次申領全省通辦和補換領居民身份證無需交驗居民戶口簿兩項便民利民措施,確保我省居民身份證首次申領、換領、補領所有情形,均可“異地辦、就近辦、簡單辦”。

全面實行居民身份證首次申領全省通辦。破除首次申辦門檻,取消居民身份證首次申領以及臨時身份證必須在戶籍所在地申領的要求,全省全面實行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全省通辦,居民身份證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可領取,臨時身份證當日制證。青海省戶籍且未申領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未滿16週歲的由監護人陪同)持居民戶口簿選擇就近戶籍派出所(含辦證中心、戶政辦理中心等)現場簽訂書面承諾書,採集人像、指紋資訊,申請辦證。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不收取工本費。

所需材料:(一)年滿16週歲公民。申領人本人的居民戶口簿,現場簽訂書面承諾書。(二)未滿16週歲公民。由監護人(父母)陪同申領人申請,監護人(父母)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如戶籍未登記與申領人親屬關係的則需提交申領人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結婚證等其他證明監護關係的材料),申領人居民戶口簿,現場簽訂書面承諾書。

補換領居民身份證無需交驗居民戶口簿和個人相關證件。全面簡化居民身份證二次申辦受理條件。取消辦理跨省異地證必須出具在青旅遊、臨時駐青工作、探親等超過15日以上的住宿、乘車、乘機等相關證明材料的條件。取消二次申辦身份證需提交就業、就學、居住證、戶口本等其它證明材料的要求。今後,除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以外,群眾本人在青辦理換領、丟失補領不需再交驗《居民戶口簿》和個人相關證件。公安機關透過人口資訊管理系統和人像識別系統,核對申領人人口資訊和辦理居民身份證歷史資訊,核對無誤的即可在視窗辦理本人居民身份證和臨時身份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四種情形,必須回戶籍所在地派出所交驗居民戶口簿和個人相關證件方可辦理:一是容貌變化較大,或者人口系統照片與歷史制證照片差別較大,且未登記指紋資訊難以確認身份的;二是有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機動車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行為的;三是申請人提供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常住戶口所在地址與人口系統中資訊不一致難以確認身份的;四是有國家信用資訊共享交換平臺推送不良信用記錄的。

辦證期間如急需用證的,青海省公安廳居民身份證製作中心和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為滿足群眾實際需要,還開通了手機掃碼居民身份證郵寄到家服務 專案,一年多來申辦人數已達7。2萬人。群眾在辦理申、換、補領身份證手續後,手機掃描居民身份證領證憑條的二維碼,即可進入服務頁,預約居民身份證直接寄遞到家。證件制發後,省內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城區在

3個工作日

內送達,其他地區

7個工作日

內送達,極大的滿足了群眾用證需求。

稽核 | 倉烜

責編 | 陳鵬

【來源:青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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