踹大衣哥家門的人,已經涉嫌犯罪,可以刑事立案

大衣哥朱之文走紅之後,他村裡面的那些親戚朋友,就經常出現在媒體中,但都是一些負面新聞,例如排隊借錢、借錢不還。這兩天,又出現了一個不和諧的影片,一群人居然聚集在大衣哥門前,踹他家的家門作樂,我們一起看下。

踹大衣哥家門的人,已經涉嫌犯罪,可以刑事立案

男子腳踹大門

大衣哥家門被踹

影片中,大衣哥的家門緊閉,門口圍滿了人,其中兩名男子非常猖狂,對著大衣哥的家門猛踹,大門開了以後,把大衣嫂激怒,把其中一名男子拉進去理論。

踹門的男子又大搖大擺走到大衣哥門口叫囂:“沒事,我該跺就跺,他不敢管我。”可怕的是,周圍有一群人在圍觀,而且都在幸災樂禍、嬉皮笑臉,彷彿過年一樣喜慶。

這些人行為,已經涉嫌犯罪了,有影片為證,可以立案了。

踹大衣哥家門的人,已經涉嫌犯罪,可以刑事立案

大衣嫂拉人進去理論,大門被關

這些人涉嫌犯罪

踹門的人涉嫌兩個犯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由於這些人並不是想進入大衣哥的家,因此,不會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但卻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刑法》第275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數額巨大的,處3至7年有期徒刑。

根據刑事立案標準,

造成公私財物損失

5000

元以上、毀壞財物3

次以上,糾集3

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大衣哥的家門價值應該沒有5000元以上,筆者權當這些人是第1次毀壞財物,但是,糾集3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這一點是符合立案標準的,當地公安的公安機關應該刑事立案。

踹大衣哥家門的人,已經涉嫌犯罪,可以刑事立案

囂張男子稱他不敢管我

小心構成尋釁滋事罪

《刑法》第293條規定了尋釁滋事罪,任意損毀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的,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

根據刑事立案標準,

損毀財物價值

2000

元以上,或者3

次以上,又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秩序嚴重混亂的,應當立案追訴

在影片中,這些踹門的人,造成群眾大規模圍觀,並且拍攝影片傳播,不管是在現場,還是在網路上,已經造成非常不好的影響,涉嫌擾亂公共秩序。

不管這些人的行為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還是尋釁滋事罪,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

踹大衣哥家門的人,已經涉嫌犯罪,可以刑事立案

群眾學法

起碼給予行政處罰

有人可能認為,踹兩腳門就抓別人去坐牢,是不是太過了。沒錯,刑法乃國之重器,應當具有謙抑性,不應輕易將人定罪處罰。但是,這些人的行為,起碼已經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的規定,故意損毀公私財物,處5至10日拘留,情節較重的,處10至15日行政拘留,並可處最高1000元的罰款。

踹大衣哥家門的人,已經涉嫌犯罪,可以刑事立案

打擊黑惡勢力

大衣哥應當及時報案

不管這些鄰居的行為觸犯《刑法》還是《治安管理處罰法》,大衣哥及其家人都應當及時報案。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的規定,公安機關對報案的案件,應當及時受理,製作受案登記表,屬於本單位管轄的,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平時發生違法犯罪事件,最難的就是取證,此次大衣哥的家門被踹,有如此明顯的違法甚至是犯罪的證據,當地的公安機關可以考慮主動介入。

很多時候,讓我們氣憤的並不是這些的行為,而是這些行為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

踹大衣哥家門的人,已經涉嫌犯罪,可以刑事立案

掃黑除惡

寫在最後

影片中的這些人,嬉皮笑臉地實施著違法甚至是犯罪的行為,將自己的歡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明顯在挑戰法律,對於這些行為,當地的公安機關應當介入。

大衣哥也是挺好的,居然沒有報案處理,對於這類人來說,越讓著他們,他們越得寸進尺。

令人心寒的是,圍觀的這些群眾,面對如此明目張膽的違法行為,居然沒有人出面阻止,他們是害怕踹門的人,還是他們也希望自己能上去踹一腳呢?

這些圍觀的群眾,你們也是大衣哥的鄰居、朋友,甚至可能還是親戚,看著大衣哥被人欺負,你們開心嗎?

看到別人混得好,我就妒忌,看到別人混得比我差,我就放心了,這些人的心態,當真是這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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