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被限行了嗎?

在河南安陽,隨著近年來城裡的車子越來越多,就開始限制尾號行駛。一天,住在城裡的老宋頭,在不知道什麼原因的情況下,自己開限行的車出去,被路口攝像頭抓個正著。交警支隊依據《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對老宋頭口頭告知違法事實,並當場開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老宋頭處以200元罰款。

老宋頭不服,向安陽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可是安陽市人民政府經過調查認為,交警對老宋頭做出的處罰認定並無不當,因此駁回老宋頭的複議申請。

老宋頭急眼了,直接把交警支隊和安陽市人民政府告上法庭。在法庭上,老宋頭是這麼說的:

我知道限行政策,也執行限行規定,但是限制網路上資訊真假混雜難辨,限行資訊的來源,我只能從現場的路牌上得到,而且限行路牌上的資訊基本上都一致,比如:“今日限行3和8”。那限制問題來了,這個“今日限行3和8”到底指的是隻能讓3和8尾號的車輛透過呢?還是除了3和8尾號的車其他車輛都能透過呢?

以我老宋的理解來看,應該是隻讓3和8尾號的車輛透過,這和我們平時的社會大眾語言是相契合的,比如,限價兩塊五,限期2號完成,這些限的意思都是“指定範圍”“不許超過”的意思,我們路牌上所說的限行3和8,就應該是隻讓3和8尾號的車子透過的意思。

所以,老宋頭請求法庭:依法撤銷公安交警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撤銷行政複議決定書。

市公安局辯稱:首先,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自己擁有對老宋頭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的法定職權;

其次,老宋頭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安陽市政府釋出的《關於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明確規定,2018年06月1日起在安陽市主要城區劃定區域,實行每日限制兩個機動車車牌尾號的車輛通行的規定。並且,這些規定已經透過報紙,微博,微信等各種宣傳方式進行了有效宣傳;

再次,現場處罰程式及依據合法,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41條第一款“對違法行為人處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式。根據《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違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規定的”,處二百元罰款。

最後,公安局對老宋頭處罰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程式合法、處罰適當。對於原告辯稱的限行當日應是隻對3和8尾號的車輛通行,這種理解方式超出了常人理解的範圍,只能說明其對中國文字理解存在偏差。

安陽市人民政府辯稱:首先,答辯人作出的複議決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原告老宋頭確實違反了限行規定並駛入了限行區域,交警部門對老宋頭作出的處罰合理合法;其次,答辯人對老宋頭做出的複議決定程式合法。

最終法院認為:老宋頭違反機動車限行規定,被安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按照簡易程式依法作出處罰決定書並無不當。被告安陽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複議決定書,亦無不當。原告主張其違反限行規定的行為是受交警部門限行通告宣傳的誤導,本院不予採納。

其實,就本案來說,老宋頭說現場的路牌對其產生了誤導,分不清楚到底是不是該讓3和8尾號的車輛通行。但是,我們反過來說,即便沒有路牌指導,難道老宋頭就可以隨便讓3和8尾號的車輛通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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