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債無力償還,10歲女兒名下房屋被查封

父母欠債無力償還,10歲女兒名下房屋被查封

周先生

事情的背後,是2018年8月20日,該涉案房屋過戶到

周某某

名下前,原本登記在

周某某

母親唐女士個人名下,而該房屋在過戶的時候,唐女士夫婦已因公司的連帶責任被負債。

對此,周先生表示,將房屋變更登記在女兒名下系另有隱情,因為房屋原本是小姨子出資購買,妻子此前只是代持人,之後因夫婦二人陷入債務糾紛,在徵得小姨子同意後,才將房屋過戶到女兒

周某某

名下,之後,周先生以女兒名義對法院的執行決定提出執行異議。

10月31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法院獲悉,當事人執行異議成立,或可終止執行。

事發:

夫妻因公司債務糾紛未還款

10歲女兒名下房產被查封

周先生是成都某公司的股東,2016年4月,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向陳某借款200萬,周先生、唐女士夫婦等人進行連帶擔保。

不過該筆借款到期後,周先生所在的公司卻無力還款。之後,陳某向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18年11月,嘉陵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決周先生夫婦與其公司一併償還該筆借款及利息。

紅星新聞採訪中獲悉,今年4月,該案進入執行狀態,之後,法院將登記在周先生夫婦10歲女兒

周某某

名下的一套房子予以查封。

由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法院今年9月26日出具的一份公告內容顯示,法院在執行成都某公司、周先生夫婦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依法查封周先生夫婦轉移給其女

周某某

名下的房屋一套,並限相關被執行人在2019年10月8日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逾期,法院將對該查封的房屋予以評估、拍賣。

父母欠債無力償還,10歲女兒名下房屋被查封

法院公告

此外公告中提到,案外人認為對該房屋享有租賃等權利而合法佔有的,可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及相關依據。

周先生告訴紅星新聞,在得知房屋即將面臨被拍賣的結局後,岳父母已和他翻臉,因為這套被法院查封的房屋,當年原本就不是他和妻子出錢買下的,背後另有隱情。

當事人:

案涉房屋系小姨子購買

妻、女只是代持

周先生說,女兒

周某某

名下的這套房子,在去年8月20日之前,確實是登記在妻子唐女士名下,但房子的真正主人,其實是妻子的妹妹,也就是自己的小姨子。

“不管是登記在哪個名下,她們都不是房屋的真正所有人,她們只是代妻子的妹妹,也就是女兒的小姨媽唐某某代持。”周先生說,小姨子唐某某常年在外,無法照顧留在南充老家的父母,為了盡一份孝心,2010年春節回家探親期間,便與老人商量,為兩老人在閬中購買一套房屋供他們居住。

周先生說,當初小姨子唐某某在為岳父母購房的時候,因個人戶籍原因,無法將房屋直接登記在個人名下。周先生說,因為唐家共有5個姐妹,如果將房屋直接登記在父母名下,擔心發生房屋權屬爭議,後經協商,小姨子唐某某決定委託由他的妻子唐女士代為持有。

“房款分兩次付的,一次是探親期間給的5萬元現金,用於支付定金,房屋尾款20萬元是轉賬支付的,轉賬記錄和憑證目前還在。”周先生說,交房後,岳父母出錢進行了裝修,並至今一直居住在裡面。對於購買這套房屋的經過,周先生的小姨子唐某某曾寫下一份情況說明予以證明。

周先生說,去年8月,借款案被訴後,妻子唐女士因擔心自己的債務會影響到妹妹唐某某和父母的權益,經與其妹妹商量同意後,才將房子代持人變更成了自己10歲的女兒

周某某

,並辦理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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