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法官給監護人送了這份禮物……

2022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我國首次就家庭教育專門進行立法,意味著家庭教育從“家事”上升到“國事”。自《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以來,秀洲法院對於截至目前審理的兩件涉未成年人案件,均通知其法定監護人到庭參加訴訟,第一時間將《家庭教育促進法》的相關內容引入法庭教育環節。

兩起涉未成年人案件 法官庭審教育監護人

2月21日,秀洲法院刑事審判庭負責人陳琦在開庭審理的未成年小安盜竊案件中,通知小安的父親到庭參加訴訟。小安年幼時,其父親就來嘉興打工,小安便成為一名留守兒童,小學輟學後便跟隨父親來到嘉興打工。由於缺少父母管教,小安經常和比自己大1歲的同鄉付某某一起,盜竊他人快遞偷“自熱火鍋”,偷超市飲料機裡的飲料、拉車門偷香菸,至今已有三次盜竊的前科。據小安自己說,“平時吃飯抽菸都需要花錢,但是身上沒錢,就想去偷點吃的喝的。”

在庭審中,法官針對監護缺位和家庭教育的缺失對小安父親進行了批評和教育,引導其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建設,並針對《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的施行進行了普法宣法。

另一件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此前於2月16日開庭審理,該案中未成年人小麗被同住人員性侵時間長達近三年,而小麗的母親竟然一直沒有發現此事。“我很害怕,這個事情被別人知道了一方面感覺很丟人,另一方面又害怕反抗會遭到報復。”小麗曾在筆錄中這樣對辦案人員說。經法院通知,小麗的母親到庭參加訴訟。庭審中,法官引用《家庭教育促進法》對其母親進行了教育,引導其作為監護人應當關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導其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識教育,幫助其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

法官從不同角度,將《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家庭責任內容引入庭審的法庭教育中,並在庭後向每一名參與庭審的未成年人家長贈送一份特殊的禮物——《家庭教育促進法》的法條。

引導家庭重視教育 守護未成年人成長

秀洲區人民法院刑庭致力於未成年人犯罪溯源治理工作,2017年以來聯合區公安分局、區檢察院在未成年人群體中積極開展法治課堂、模擬法庭、法治夏令營等活動,從源頭上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發生率。五年以來,轄區內未成年人犯罪佔案件總數和被告人總數均控制在2%以下。去年4月刑事審判庭掛牌成立未成年人審判工作室,由專人落實審理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去年全年審結未成年刑事案件共6件6人,佔全年刑事案件審結數的1。12%,總人數的0。8%。

下一步,秀洲法院將立足審判職能,嚴格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家庭教育促進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規定,在執法辦案中注重引導家庭重視教育指導的作用,幫助父母糾正監護失職行為,共同守護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