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李陽疑似復婚:家暴算什麼?瞭解下“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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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真的可以被馴服嗎?

——談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瘋狂李陽疑似復婚:家暴算什麼?瞭解下“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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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的前妻Kim髮長文稱“我原諒了我的丈夫”“我將永遠愛我的丈夫”,值得一提的是,她用的詞不是前夫,是丈夫!疑指兩人已經復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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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兩人曾因家暴鬧上法庭。整個過程冗長且多次反轉,且不贅述,值得一提的是:

兩人2014年的互撕的時候還互斥對方精神有問題。本以為兩個人的撕得那麼難看後,會老死不相往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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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Kim對李陽的原諒文引起網友熱議,大多擺出“怒其不爭”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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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Kim則以受害者的感覺和自己這些年的經歷進行迴應了,大意是網友不是受害者,無法理解受害者的真正處境,

而她個人不接受家庭暴力,但依舊會為愛而選擇原諒

直接打臉那些曾經為其爭取權利的熱心人。

最近,家暴事件頻頻曝光。主流“女權主義者”一直呼籲:“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所以女性遇到家暴就應該果斷的離婚。”云云。

這些內心強大的“熱心人”似乎只熱衷於提倡這個,呼籲那個,並沒有興趣深入瞭解被家暴人群的心理,甚至對受害者的隱忍表現出如上述的“怒其不爭”的態度。

在筆者看來,這就好比“雞同鴨講”,完全不在一個頻道。

據全國婦聯第三次調查資料統計,家暴受害人選擇報警之前,平均要遭受35次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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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家暴的受害者往往無法覺察自己身處險境,又為什麼不懂得逃離呢?

女權者在激進的爭取權利和網路口誅筆伐的同時,很少有人關注這個問題。

其實,很多人自己並不知道自己正在經歷著家庭暴力,因為這是一個分階段的過程,有的發展的快,幾個月,有的慢長達數年。

美國作家、女性主義者Leslie Morgan Steiner在經歷過家庭暴力的折磨後,選擇站上舞臺,向公眾講述自己的故事,並著有描寫家暴的暢銷書《瘋狂的愛》(Crazy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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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分析了家庭暴力模式的4個階段:

✦第一階段 :引誘和迷惑受害者

✦第二階段:孤立受害者

✦第三階段:暴力威脅

✦第四階段:受控留下或者攤牌離開(終極形式:殺掉受害者。 )

往往要經歷到第三階段(暴力威脅),當事人才會發現家暴者的傾向,然而已深陷其中。甚至有象Kim一樣,明明已經遠離,卻主動跳回火海的。

這個跳回火海,並且打著“原諒”,甚至是反而想幫助施暴者“懺悔”“走出困境”的想法驚掉大部分人的下巴,而這種行為屬於另外一個病症範疇: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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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則舊聞:一男子連捅女友60多刀,但女友沒撕逼,沒報復,甚至沒罵人。她帶著滿身刀傷,一身血汙,說:“我原諒他!”

然後,雙方還互相承諾白頭偕老!

我們看這則新聞的第一反應是家暴!荒謬!但是僅僅如此嗎?

這種症狀其實就是:

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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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也叫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或者稱為人質情結或人質綜合徵。它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對於犯罪者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犯罪者的一種情結。這個情感造成被害人對加害人產生好感、依賴心、甚至協助加害人。

斯德哥爾摩綜合症最早在瑞典被發現。

1973年8月23日,兩名有前科的罪犯A與B,在意圖搶劫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市內最大的一家銀行失敗後,挾持了四位銀行職員,在警方與歹徒僵持了130個小時之後,因歹徒放棄而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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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起事件發生後幾個月,這四名遭受挾持的銀行職員,仍然對綁架他們的人顯露出憐憫的情感,他們拒絕在法院指控這些綁匪,甚至還為他們籌措法律辯護的資金,他們都表明並不痛恨歹徒,並表達他們對歹徒非但沒有傷害他們卻對他們照顧的感激,並對警察採取敵對態度。

更甚者,人質中一名女職員C竟然還愛上劫匪B,並與他在服刑期間訂婚。這兩名搶匪劫持人質達六天之久,在這期間他們威脅受俘者的性命,但有時也表現出仁慈的一面。在出人意料的心理錯綜轉變下,這四名人質抗拒政府最終營救他們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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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特哥爾摩綜合徵雖富“盛名”,但是卻案例稀少。在一份07年的FBI執法公告中,73%的綁架案受害者沒有任何斯特哥爾摩症狀,而在剩下的27%中,只有5%的人出現了該症狀。反而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出現斯特哥爾摩綜合症狀的人數要多不少。

所以,廣義上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症不單存在於綁架事件中,通常只要雙方之間只要存在不平等的權利關係,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下都有可能對主導者產生認同體驗,比如人質對於綁匪,非裔美國人的努力心態,二戰時猶太人對於納粹軍官的認同,

遭受暴力的妻子對丈夫的認同

這一系列現象都可以認為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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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暴事件中,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經歷的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 :是要你切實感覺到生命受到威脅,然後相信這個施暴者隨時會這麼做,是毫不猶豫。此時受害者感受到恐懼。(所有受害者都親身體會到這一點,但是如上文所說,這個已經是家暴的第三階段。)

✦第二階段 :這個施暴者一定會給你施以小恩小惠,此為最關鍵的條件。此時受害者心理防線鬆動。(如:施暴完之後溫柔的道歉,跪下來懺悔,甚至以自殘來表示絕不再犯。)

✦第三階段 :隔離其他思想,透過言語或者威脅,來使受害者相信只有與施暴者一起才能獲得安全,外部的世界反而更為危險。此時受害者產生了同情心。(此時受害者與施暴者相處中會慢慢體會到對方不得已施暴的理由。)

✦第四階段 :施暴者給予受害者在絕境中的無形幫助。此時受害者內心會有強烈的想要給予施暴者幫助的衝動(Kim在文中一直強調她“原諒”李陽,和表現出能“感化”李陽的這種迷之自信正好印證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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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第四階段,已病入膏肓。

從某種角度來說,斯德哥爾摩綜合症也證實了:

人也可以被馴化。

受害者往往在兩者的關係中投入的刻骨銘心,甚至整個人生。

如果受害者認為施暴者是惡人,是令人憎恨的,那就意味著這些年來他們在一件無意義的事情上傾其所有(挑戰了關於自身判斷的感知);

也意味著他們竟然和惡人維持著曖昧的關係(挑戰道德良善的感知);

所以,受害者寧願相信施暴者其實是個好人。

施暴者只是因為心情不好才打了他(受害的妻子會這樣想);

或者是他們的經歷悲慘,讓人同情,是我們醜陋的社會對不起他們(人只會這樣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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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那麼多,簡單總結一下:

家暴有4個階段,到第3階段才付諸暴力,所以很多人被暴力的時候已深陷其中;

家暴中暴力並不是最可怕的,精神控制更可怕;

家暴的第三階段其實就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第一階段的開始;

受害者反過來開始主動要原諒,保護,拯救施暴者表示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完整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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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了“斯德哥爾摩綜合症”我們其實就理解了為何這些被家暴者做出這些舉動。不要一味的勸說,這種表面的勸說對已經深陷“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人群來說屬實“治標不治本”,我們其實應該倡導宣傳如何預防,如何在相處中防止被“洗腦”和“控制”。

對此,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