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孩和男網友一起喝酒 喝醉後遭強姦!雙方是第一次見面

四川瀘州女孩小紅(化名)和男網友黃某某相約見面吃飯,幾人一起喝酒後小紅醉酒,被黃某某帶回家趁機強姦。令人無語的是:這還是2人的頭一次見面。2021年11月27日,四川瀘州龍馬潭區檢察院公佈了此案細節。

黃某某,綽號黃小毛,1998年出生,家住四川瀘州市。

黃某某與女孩小紅於2021年3月10日透過微信搖一搖互加微信好友。2021年3月23日,黃某某約小紅吃飯,小紅與其表姐赴約。飯後,黃某某、小紅等人到瀘州市江陽區濱江路一KTV唱歌、吃宵夜至次日凌晨2時許。

黃某某將已醉酒的小紅帶至自己位於瀘州市龍馬潭區水井坎婦幼保健院背後租住房內,趁小紅不知反抗與其發生了性關係。

案發後小紅報警,黃某某被抓獲。檢方指控:黃某某趁被害人不知反抗,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川女孩和男網友一起喝酒 喝醉後遭強姦!雙方是第一次見面

黃某某雖不具有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從輕處罰。

說法點評:

初次見面,就能和不知底細的異性網友把酒言歡,喝到爛醉不省人事。用“不知自愛”四個字來形容小紅,很貼切。

我們不是在強調“受害者有罪論”。只不過近年來這類會面網友,被灌醉後遭遇強姦的案例實在多不勝數。雖然犯罪嫌疑人勢必受到法律的嚴懲,但是眾多受害人不顧自身安全,盲目喝酒,將自己變為“砧板魚肉”的做法,也令人不忍卒觀。希望女孩子們還是要加強安全防護意識,避免和異性網友一見如故,喝到爛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