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交流頻繁、佛教昌盛的唐朝,政府如何管理外來僧侶?

引言

唐朝是中國封建時代的大發展期,此時政治、經濟和文化制度都趨於完備。而唐朝也實施積極的對外交流政策,吸引了大批的外國人來到唐朝。

就以唐朝時盛行的佛教來說,唐朝時就大量的外國僧侶進入中國境內,他們或是來學習,或是來傳道。面對這麼多外來僧侶流進大唐的國土,唐朝肯定會對其進行全面有力的管制。那麼唐朝政府具體是怎樣來管理外來僧侶的呢?

中外交流頻繁、佛教昌盛的唐朝,政府如何管理外來僧侶?

唐朝的留學僧管理制度

唐朝時期在政治、經濟和文化方面的繁榮,使各個國家爭先派遣留學生前往學習,在這眾多的留學生中,僧侶不在少數,像日本向唐朝送了好幾批遣唐使者,新羅也向唐朝送了非常多的新羅僧人等。

為了更好的管理這些留學生,唐朝有一整套的機制。

留學僧侶管理機構

簡單來說就是,擔任唐代國家級留學生管理機構的是鴻薩寺,擔任國家級留學生教育機構的是國子監。複雜來說就是,

鴻薩寺負責留學生的接待、登記,然後再把留學生分派到各地學習,最後要把學習期滿的留學生送到他們自己的國家。而國子監就是擔任留學生的老師,傳授知識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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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多說一點,即使唐朝有這麼完備的留學生管理體制,但是還是有一些僧人他們超過留學期限,不回自己的國家,甚至還有一些終老在唐朝的僧人。新羅僧人就經常幹這種事。

留學僧分類制度

為了管理,政府在設定機構的同時,又把

留學僧分為三類:請益僧、學問僧和還學僧

。類別不同,待遇也不同。

請益僧也被稱為請益生,主要是指在來唐朝進行交流之前,以及對佛教有一定程度的研究和修行,並且是有相當的地位,可以稱得上是專家的人。他們來唐朝主要是來鑽研專業領域的問題。還學僧在某些方面和請益僧有點像,還學僧主要是能回自己的家鄉的留學僧,一般要跟隨使團同來同回。

學問僧也被稱為學問生,主要是指長期在唐留學,需要花費很長時間在唐朝研究學問的留學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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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裡,我們就不得不說一個有意思的事。開成三年(公元838年)七月二十六日,從日本來的圓仁、圓載搭乘遣唐使船來到大唐的揚州,然後兩人便開始向揚州的地方政府提交狀文,希望自己得到政府的許可,讓自己去天台山學習。經過七個月的時間,最後圓仁沒得到政府的許可,但是圓載卻得到了去天台山學習的機會。這其中又有什麼緣故呢?

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二人身份不同,

圓仁是請益僧,要隨遣唐使回到自己的國家,而圓載是學問僧,他什麼時候歸國不受到遣唐使船的限制。

可見,僧侶分類制度,在對僧侶的管理中,是起到了實際的作用的。

唐朝對外來留學僧侶的具體管理措施

1、對外來入境的僧侶,唐朝的政府要堅持憑證往來

有這樣一個歷史事件,在唐德宗貞元二十年(公元804年)的時候,藤原葛野麻呂帶領著一隊遣唐使者,來到了唐福州長溪縣,當地的地方縣吏由於他們沒有“符印”,而責備他們。之後,藤原葛野麻呂就給福州的觀察使贈書信一封,大致的意思是,他們自己的國家民風淳樸,不需要這些憑證,他們的人民都非常的善良……

“竹符銅契,本備奸詐,世淳人質,文契何用? 是故我國淳樸已降,常好事鄰。所獻信物,不用印書, 所遣使人,無有奸偽……然今州使責以文書,疑彼腹心,檢括船上,計數公私”。

從這也可看出,政府對外來入境僧侶的管理是很嚴格的。你必須要有往來憑證,否則不允許進入大唐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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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唐外來僧侶要接受唐朝各級政府的管理

前面說過,圓載和圓仁想要去天台山學習,需要得到當地政府的許可。這也是外來僧侶要接受唐朝各級政府管理的證明。

圓仁因為沒有得到政府的許可,就隨當時的遣唐使者坐船離開了。但他求知心切,非常不甘心。他用各種方法想要留在大唐,剛開始他在楚州和新羅譯與金正南密謀,想要偷偷的躲在山裡,等到遣唐使的船開走了,他就前往天台山。

然後由於天氣緣故,遣唐使船改為在海州出發,如此一來他的計劃就失敗了。之後在遣唐使船回國的路上,他又偷偷的在東海縣下船,偽裝成新羅人,想要混跡人中。卻無奈被人發現了,被送上了另一艘遣唐使船上。

他呢,就像打不死的小強,經歷過兩次挫敗後又繼續開始了自己的“待在唐朝,不想回國”的宏偉計劃。在這次的回國的旅程中,因為天氣原因船在登州停留,他又溜下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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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皇天不負有心人”還是“堅持就是勝利”,這一次雖然又被政府發現了,但是被他聰明的應付過去了。自此他算是能呆在唐朝了,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雖然可以不用被攆回國了,但是對於圓仁來說還沒有達到目的,他想去五臺山求學。但是要去五臺山,你必須要取得政府的許可。像他這樣一個有兩次被官員抓住的遭遇的人來說,想要達到這一點非常不容易。

為得到前往五臺山的公驗,圓仁先作牒向赤山法華院申請,法華院綱維上奏當州軍事押衙,押衙再報文登縣,正式啟動了求取公驗的歷程。此後,經文登縣、登州、青州都督府層層審批, 直至青州節度使奏聞朝廷,他方才最終得到一紙前往五臺山的公驗。

除此以外,文章前面提過的藤原葛野麻呂的遣唐使團中的空海也有類似的經歷。空海是未經政府允許就擅自來到長安求法,被拒絕後,他就寫了一篇《與福州觀察使入京啟》的文章,想要透過言辭懇切的文字來打動政府,允許他去長安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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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幸運的是,他說動了當時的福建觀察使閻濟美,最終如願以償。當然,政府能同意他的請求,不僅僅是因為那篇文章,還有一點是,

空海是一名學問僧,可以在大唐待上很長一段時間,所以福建觀察使對他“網開一面”

除了想要呆在大唐的僧人之外,若是想要回國也需要得到唐政府許可。圓仁學成之後,想要回國,但是他向唐政府提了好多次這樣的請求,都石沉大海,沒有一點回信。

最後是由於會昌法難,他因為沒有取得唐祠部牒,被勒還俗,才得以迴歸本國。為順利出境,他又“

入京兆府請公驗,恐無公憑在路難為

。……府司判與兩道牒,仰路次差人遞過

”。

透過圓仁和空海這兩個人的經歷,能看出在唐外來僧侶要時刻接受政府的管理。

3、唐朝政府對透過政府許可的留學僧的關照

中外交流頻繁、佛教昌盛的唐朝,政府如何管理外來僧侶?

對於能正常留在唐朝的留學僧,唐政府會給一些優待,當然,也視具體情況而定。

比如說,新羅僧慈藏在五臺山、長安以及終南山等地修行,唐太宗賜給他絹二百匹,給他做衣服用。在他回國前,太宗又賜衲一領、雜彩五百匹,東宮太子賜緞二百匹。又於弘福寺設齋度僧,敕太常九部樂供養。可以說待遇非常高了。

4、唐政府對品行不端的留學僧的處罰

天寶二年,有一批日本僧人與海賊勾結,做一些壞事。唐政府對他們的處罰是嚴格按照當時的法律程式走的,先由案件發生地揚州的地方政府上奏京師鴻寺,然後鴻臚寺再去寺院調查,將結果奏報皇帝,皇帝下詔,令揚州政府處理。過程非常嚴格,最終這些僧人被關押於揚州地方政府監獄。

由此可見,對於犯錯的留學僧侶,政府並不曾姑息,而是按照當時大唐法律,平等對待。

結語

總而言之,外來僧侶來到唐朝,要受到唐政府各方面的管制,包括出入境、行為舉止等。而對留學僧各方面的管理,一方面是讓留學僧更好的適應唐朝的生活習慣、民俗文化;另一方面也是維護大唐本土人民的安全。當然,毫無置疑的是,大唐對留學僧侶的周全又嚴格的管理,也間接促進了大唐佛教文化的繁榮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