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陶酒後打人被刑拘,需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律師解讀來了

轉自: 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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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踹、鎖喉、拉拽、扇耳光

……

連日來,

航天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張陶

酒後打人事件持續引發關注。

7月5日,

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釋出通報,

綜合事實認定和傷情鑑定情況,

朝陽公安分局已依法對張某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張陶酒後打人被刑拘,需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律師解讀來了

如此駭人的暴力行為,

理應受到法律的懲罰!

張某可能會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故意傷害與打架鬥毆怎麼區分?

法報君帶你一起釐清其中的法律問題

↓↓

Q1。打人打到什麼程度會被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採取的一種臨時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打人可能在多種情況下構成刑事案件,比如,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輕傷以上的,即構成故意傷害罪。

除故意傷害罪外,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尋釁滋事罪中,也涉及打人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隨意毆打他人,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節惡劣”:(一)致一人以上輕傷或者二人以上輕微傷的;(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的;(三)多次隨意毆打他人的;(四)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的;(五)隨意毆打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六)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七)其他情節惡劣的情形。上述尋釁滋事罪的相關情形亦可導致打人者被刑事拘留。

Q2。張某可能會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從警方通報的相關案情來看,被害人王某年的傷情構成輕傷二級,張某已涉嫌故意傷害罪,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張某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時,本案中吳某蓉(女,85歲)系老年人,根據“兩高”聯合下發的《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中“常見量刑情節的適用”規定,對於犯罪物件為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孕婦等弱勢人員的,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犯罪的嚴重程度等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除承擔刑事責任外,根據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張某可能還要承擔被害人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等費用的民事賠償責任。

Q3。如何區分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行為?

從刑法語義來看,故意傷害,一般是指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通常表現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對人體組織完整性的破壞,一種是對人體器官機能的損害。

而日常生活中的一般毆打行為,通常只造成人體暫時性的疼痛或神經輕微刺激,並不傷及人體的健康。當然,毆打行為不傷及人體的健康並非絕對,只是相對而言。

同時,從兩種行為的後果來看,故意傷害行為觸犯刑法,行為人要承擔刑事責任;而打架鬥毆一般情況下只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行為人承擔行政責任。只有當打架鬥毆行為還存在聚眾鬥毆情節和造成輕傷以上情節時,則可能分別構成聚眾鬥毆罪和故意傷害罪。

Q4。故意打人如何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Q5。被人打了該怎麼辦?

在日常生活中,當事人被打後應第一時間報警,同時前往醫院進行治療。警方介入後,當事人應積極配合調查,並注意儲存好相關證據。如果案件進入刑事訴訟,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訴訟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打人者承擔相關民事賠償責任。當然,被害人也可以選擇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單獨追究打人者的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