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攜帶自用印度仿製藥入境是否有次數及數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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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攜帶自用印度仿製藥入境是否有次數及數量限制

印度醫藥專業人士

來函諮詢:我一名中國籍人士,經常受國內公司派遣到印度出差,周圍的朋友知道之後,就託我從印度帶些仿製藥回國,我有正規的職業,穩定的收入,不打算賺什麼“代購費”,純粹做好事幫忙。但我希望自己做好事也是合法的,不要有什麼法律風險。故請教個人攜帶自用印度仿製藥入境是否有次數及數量限制?

覆函要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個人郵寄進出境的物品,應當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並接受海關監管。《藥品進口管理辦法》也規定“進出境人員隨身攜帶的個人自用的少量藥品,應當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並接受海關監管”

關於稅收方面,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54號,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稽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徵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徵稅。

故此,目前海關以“自用、合理數量”為原則放行個人行李物品,沒有明確規定次數及數量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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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函律師 吳國雄 海關法專業資深律師,專注於海關爭議解決、走私犯罪辯護。現居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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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輯:Hann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