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評|旅行社遭酒店爽約,遊客就活該受氣麼?特評

特評|旅行社遭酒店爽約,遊客就活該受氣麼?特評

文 | 深圳特區報評論員 姚龍華國慶假期,來自綿陽的33名遊客參加了由四川一旅行社組織的前往九寨溝的旅遊團。可是,定好的賓館兩次“爽約”,大家無奈提前結束行程,最後連九寨溝景區大門都沒看到。

國慶假期前夕,“九寨溝”官方微信釋出通告,九寨溝景區災後恢復重建已全面完成,景區於即日起恢復全域開放。不少人聞此訊息,蠢蠢欲動。恰逢國慶黃金週,正好行動。來自綿陽的33名遊客,抱團成行。然而,讓人始料未及的是,原本滿懷期待的旅行,淪為憤懣不平的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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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晚上到達的遊客10月2日,33人旅行團前往九寨溝,深夜抵達後,旅行社預訂的賓館滿房,他們被臨時安排到一家很久未營業的酒店,等到入住時,已是3日凌晨兩三點。本就不滿的遊客,看到住宿條件,更是氣不打一處來。酒店的衛生環境特別差,床單上有很多汙漬,感覺很久沒人住過,而且還沒有熱水。10月3日,由於九寨溝遊客太多,導遊在徵得遊客同意後臨時改變行程,去黃龍游玩。但從黃龍游玩歸來後,連頭一天晚上入住的地方都沒有房間了。最後在次日凌晨2時,他們被臨時安排入住了一家農家民宿,但房間的環境更惡劣,衛生間無法使用,自來水是渾濁的,床上還有老鼠屎,簡直無力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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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反映賓館床上有老鼠屎(來源:遊客梁女士提供)兩次被臨時更換酒店,條件還一次比一次差,連續兩晚只有三四小時的睡眠,整個旅行團的遊客充滿了不滿情緒,大家無奈提前結束行程,帶著失望打道回府。俗話說,期望越高,失望越多。33人旅行團過九寨溝大門而不得入,整個行程遊玩的時間僅有4個小時,基本都在路上奔波,在為住宿發愁。不管換了誰,都會覺得憋屈,都會難以接受。

旅行團遊客提供的合同顯示,出發日期為10月2日,結束日期為10月5日,共計4天3夜,單個成人的費用為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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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團時,旅行社口頭說,這個團是目前最好的團,吃住都是最好的,沒有購物,純享團。平民的價格,超值的服務,正常人一般都只是聽聽而已。畢竟,為了兜售一個產品或一項服務,“王婆賣瓜自賣自誇”乃是常有之事。雖然此種打廣告的方式,嚴格從廣告法來看有違法嫌疑,但是消費者一般也不會過分計較。從合同條款來看,我們看不出行程期間的餐飲與住宿的具體標準,但旅行社與遊客之間肯定有相關承諾。旅行社訂好的酒店屢次爽約,臨時安排的住宿條件過差,如此一再失信、連降標準、貨不對板,才是導致旅行團遊客心生不滿的主因。一路下來,又是輾轉,又是熬夜,又是淋雨,所願皆不得,很多人都對旅行團的遊客表示心疼。然而,也有部分網友認為,一分錢一分貨,九寨溝是熱門景點,4天3夜單個成人980元的團費,想要吃好的玩好的住好的,很傻很天真。在他們看來,旅行團的遊客簡直是“活該”。但事實真的如此嗎?考慮到是省內遊,且在十一黃金週前已訂好房間和行程,且酒店也不是什麼有名的大酒店,從收費來看已經不能算是“低價團”。更重要的是,旅行社既然推出了這樣的產品,給出了相應的承諾,就應該說到做到。如果旅行社無法履約,導致遊客連最基本的旅行目的都無法達到,那麼錯就在旅行社,而非遊客。要知道,遊客才是最大的受害者,苛責遊客的網友,其實是把批評的矛頭對錯了方向。

按照旅行社的說法,他們確實提前訂好了酒店,並正式下了傳真件,確認房型價格和房間數量,且出發前導遊再次確認無誤。酒店的解釋是人太多,有的多拿了房間,有的沒有退房間,反正就是訂好了也已經沒有房間了。換作旅遊淡季,景區遊客稀少,這種情況大機率不會發生。但值旅遊旺季,景區火爆,酒店爆滿,房源緊張。特別是九寨溝,本就是熱門景區,且剛剛全域恢復開放,國慶期間幾乎每天都達到了最大客流接待上限,周邊酒店一房難求現象突出。供不應求催生賣方市場,酒店任性“爽約”坐地起價,遊客或旅行社訂好房間被“放鴿子”,也就不難理解了。酒店為追求自身最大利益,失信於人臨時變卦,置旅行社於不義,置遊客合法權益於不顧,既有違商業倫理,也有悖道德法則。旅行社與酒店之間,其實一直是有合作的,當然也少不了利益博弈。對於頭部的旅行社,或是有深度合作關係的旅行社,酒店一般不敢輕易得罪。被屢次爽約的旅行社,多半是在當地沒啥議價能力的小旅行社,酒店只是將其訂單作為“備胎”,有出價更高者,就讓其靠邊站,得罪也就得罪了。但這說到底只是一種眼前光的行為,對酒店自身的長遠發展,對小旅行社的生存境況,對旅遊業的系統生態,都有很大的傷害。

旅行社方面稱,這是當地的酒店違約,不完全是他們的責任,他們也是受害方。他們已將相關證據提交給了旅遊執法部門,目前綿陽和九寨溝兩地旅遊執法部門已介入調查。一切以旅遊執法部門調查為準,他們願意盡最大努力給遊客一個滿意的答覆。旅行團遊客的悲催遭遇,可能真的不完全是旅行社的責任,但他們也確實難逃其責。畢竟,造成遊客“人在囧途”的,不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十一黃金週,熱門景區、酒店火爆,都是可以預見的情況,訂好的酒店沒法入住的情況,也應有最起碼的預判和應急方案。如果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履約,就需要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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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對於遊客來說,與之締約的只有旅行社,遇到問題能找的也只有旅行社。旅行社該退款退款,該賠償賠償,該道歉道歉,沒啥好辯解的。至於旅行社與爽約酒店之間的糾葛,則是另外一碼事了。旅行社如果覺得自己委屈,可以向酒店主張自己的訴求,而不應妄圖“踢皮球”,讓遊客再受折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