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死到底算不算意外?意外險責任差別大,當心同病不同賠

意外險是大家常聽到的險種,由於交費低,實用性強,很多從業者會將它擺在推薦的第一位,消費者們對於能保意外情況的保險認可度也比較高,畢竟買保險,防的不就是意外?

可是,很多人在購買時沒有意識到的一點是,大家日常認知中的“意外”,與保險公司認可、寫在合同上的“意外”之間是有區別的,以猝死為例,很多人都覺得猝死肯定屬於意外,但現實情況卻並非如此。今天我們透過一個案例來聊聊有關猝死和意外險的話題。

本期話題:

1、猝死不算意外?看看法院怎麼說

2、意外險對猝死的處理方式

3、哪些保險猝死一定賠?

猝死到底算不算意外?意外險責任差別大,當心同病不同賠

一、猝死不算意外?看看法院怎麼說

2017年8月,錢先生購買了一款兩全意外險,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導致身故或全殘,保險公司將賠付2倍保險金額的身故保險金。

2019年9月,錢先生在走山路時不慎摔倒導致猝死,當天其家屬向保險公司報案。11月保險錢先生的兒子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金20萬(基本保額為10萬元),但保險公司卻沒有同意,而是按疾病身故賠償了1萬3。

從20萬到1萬3,錢先生的兒子無法接受,於是雙方對簿公堂。

保險公司認為,該案並沒有事實依據證明被保險人亡故是由於意外傷害,意外通常指

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

客觀事件,猝死與身體因素有關,不能認定為意外死亡。

最終法院經審理後認為,由於保險公司無法舉證證明被保險人的死亡是由於既有疾病或潛在疾病,故保險公司應當承擔無法舉證的不利後果,賠付錢先生的兒子20萬保險金。

猝死到底算不算意外?意外險責任差別大,當心同病不同賠

二、意外險對猝死的處理方式

上述案例中保險公司被判賠償,主要原因在於無法提供被保險人是由於疾病而猝死的證明。也就是說如果能夠提供證據,保險公司是有理由不對猝死進行賠付的。

所以大家不要認為買了意外險就能高枕無憂,畢竟在多數時候猝死都屬於免責的情況。

但隨著這些年猝死的情況越來越常見,很多產品也針對現狀做了一些調整,這就導致不同意外險,對猝死的處理方式不同,主要包括以下兩種:

1.免責條款,規定不賠。

過去多數產品都是不保猝死的。

2.增加猝死責任,但有具體要求。

意思就是猝死能保,但需要符合對猝死的定義,比如在多少小時內死亡,如果超出該時限後死亡,就不符合猝死的定義了。所以相對來說肯定是時限越長的條款越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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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哪些保險猝死一定賠?

我們常推薦的,最常用到的保險其實就4種:定期壽險、意外險、醫療險和重疾險。

除了意外險,還剩下3類。那麼這些保險能不能保猝死呢?不如一起來看看:

1.醫療險

:醫療險通常為報銷性質,用來報銷醫藥費。如果是猝死,很可能幾分鐘或十幾分鍾就身故了,很難產生較高的醫療費用,所以猝死和醫療險的關係不大。

2.壽險

:無論是定期壽險還是終身壽險,保障的都是身故的風險,所以無論是疾病身故還是意外身故,也甭管是不是猝死,壽險都是必須正常賠付的。

3.重疾險

:重疾險需要視情況而定,如果大家買的是純重疾險,不含身故責任,也就是所謂的“裸險”,那麼猝死是不能拿到賠付的。

但過去很多重疾險都帶有一定的身故責任,或者有些會將身故責任作為附加選項,相當於一份附加險,這種重疾險是會提供身故補償的,通常是賠基本保額。

總的來說,並不是買了保險就一定能拿到賠款,具體如何賠付還是要根據條款來看。那麼本期的分享就到這裡,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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