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假日期時間怎麼計算?喪假從哪天開始?死亡證明日期算喪假嗎

喪假日期時間怎麼計算?喪假從哪天開始?死亡證明日期算喪假嗎,起訴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喪假開始和結束時間。 喪親之痛的依據是前國家勞動總會和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 當國有企業職工直系親屬死亡時,企業應當在情況下,給予員工1-3天的殯葬假。

喪假日期時間怎麼計算?喪假從哪天開始?死亡證明日期算喪假嗎

如果員工死亡的直系親屬在現場並且要求員工到現場進行葬禮,企業應根據距離給員工休假。 休假和休假期間,企業應照常支付職工工資。 途中的工作人員和乘客等應由員工自己照顧。

【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2、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根據以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帶薪休喪假的權利。因此,公司應當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給予員工帶薪休喪假。

【拓展資料】

喪假的直系親屬包括:

配偶子女父母等

喪假的非直系親屬包括:

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嬸叔伯配偶父母等

按照國家規定:

直系親屬的喪假為3天,非直系親屬的喪假為2天。

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