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擔保還有效嗎?
前幾天大家應該看過這樣一個新聞吧!主要說的是
有一家公司在渤海銀行存了28億人民幣(沒錯,就是這麼多),然後最近想取的時候,發現取不出來了!
原因是這筆錢被這家銀行私自用作質押物,為另一家企業提供貸款擔保了,而那家企業還沒把那筆貸款及時還上——逾期了,所以錢就取不出來了。
本來我是不想說這件事的,因為這個事看上去和貸款沒什麼關係,而且現在究竟是什麼情況,警方還沒有完全核實。
但今天我突然注意到一個關鍵詞,也是大家普遍會忽略,或是輕視的東西,那就是
擔保。
上面的事件,就是因為存錢的人的那筆錢被用作擔保了,所以取不出來了,雖然這是銀行私自的操作,但現實中,確實有些朋友會輕易為其他人、企業提供擔保。
有些人不懂什麼是擔保,這裡簡單說一下,
擔保是指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實現債權人的權利的法律制度。
用白話來說,就是我保證他能還上錢,如果他還不上錢,銀行你就來找我吧!
擔保看上去很有兄弟義氣,但貸款中的擔保並不是說說而已,
如果你擔保的人還不上錢了,銀行真會向你要債的,如同那筆錢就是你欠下的一樣。
如果你輕易地當了別人的擔保人,不僅可能要幫擔保人還錢,還可能發生下面的這些後果。
1.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並且你也還不上錢,那銀行或金融公司很可能會控告你。因為上面也說了,你擔保的人欠的錢就相當於你欠的錢,還不上的話你有連帶責任。
2. 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過30000元,你就可能被宣判破產。30000這個數字可不大啊!可能一不小心就超過了。
3. 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如果你擔保的人不只有你一個擔保人,而是有好幾個擔保人,但你也不要感到慶幸,覺得債務可以平分了。
因為
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
銀行也不需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
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4. 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這個要看是哪類擔保。如果屬於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如果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就無需再用以償債。
上面說的都是你所擔保的人出了問題才會發生的事,但如果你擔保人沒有出現任何問題,每期按時還錢,就對你沒有影響了嗎?
當然不是。
貸過款的人應該知道,你向銀行申請貸款時,銀行肯定會檢查你的徵信,而且其中負債就是一項重要的考核項。
負債大家應該很好理解,就是你欠銀行、還有其他金融機構的錢,如果你負債金額很大,銀行當然不會輕易借給你錢。
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
你替別人做擔保的那筆錢,也算作你的負債
,也就是說你即使你本身的負債不是很多,但是你擔保的物件負債很多,銀行仍然認為你的負債太高而對你拒貸。
所以
如果你和你擔保的人沒有達到“我的錢就是你的錢”感情,或是你們之間沒有足夠的相關利益關係,那千萬不要輕易替別人擔保
,百害而無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