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微信拼手氣搶紅包,稍不注意就犯法了

用微信的人,都會接觸微信的一個重要功能,那就是紅包,可以說,這個功能給大家增添了不少樂趣,無論紅包大小,搶起來總是讓人心情愉悅,即表達了好意,又活躍了氣氛。不少人更是利用紅包的隨機規則,自我研發出了各種搶紅包玩法,

但你知道嗎,搶紅包,稍微不注意,就可能會觸碰我國的刑法,是犯法行為,具體怎麼回事呢?請看具體案例。

小心,微信拼手氣搶紅包,稍不注意就犯法了

劉某有一個微信群,裡面都是一些親朋好友,人不多,也就只有19人,和其他普通的微信群一樣,劉某的群也經常會有人發紅包,搶紅包。

後來劉某想著大家這麼愛搶紅包,就制定了一個搶紅包的遊戲,約定由群主劉某先發紅包在群裡,金額為200元,紅包個數為六個,為拼手氣搶紅包,即每個紅包金額由系統隨機,同時規定每次大家搶完之後,搶得金額最低者繼續發出相同金額的紅包。

這個紅包規則出來後,由於很刺激,大家踴躍參與,兩個月以來,有部分成員賺了4萬餘元,而運氣最差的成員則輸了5萬餘元。可謂有人歡喜有人愁,其中群裡就有一個經常遭遇發紅包的人,在今年4月時,因為發紅包是損失慘重,高達3。6萬元最終到當地派出所報警。

那麼劉某的此種行為,到底屬於犯法嗎?

小心,微信拼手氣搶紅包,稍不注意就犯法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據此可以看出,賭博罪的典型特徵是以營利為目的而進行的。

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之規定:“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只收取正常的場所和服務費用的經營行為等,不以賭博論處。”但從本案中輸贏的金額來看,參與搶紅包的成員輸贏多達5萬元之多,並非司法解釋規定的“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

小心,微信拼手氣搶紅包,稍不注意就犯法了

最後,結合到本案情況來看,liumou等人開設的微信紅包接龍群中的紅包搶的均為金錢,且19人組建的微信紅包接龍群在長達兩個月之內長期如此反覆頻繁操作搶紅包,成員間輸贏多達5萬餘元,營利意圖非常明顯。因此,完全符合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財物賭博的特徵。

綜上,劉某等19人的行為構成賭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