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際交往的基本原則

在現實社會中,人們生活在許多自願或非自願組成的組織圈內,有著無法迴避的人際交往。公司、工廠、街道、學校以及我們的家庭都是我們生活的組織圈,和商務關係、僱傭與被僱傭關係、婚姻關係、師生關係、朋友關係等都是我們必須面對的人際交往關係。在這些的生活圈內。我們有一個共同的希望:希望獲得更多的幸福、快樂和自由。而在我們生活中我們也有一個共同的希望:希望獲得更多的財富和利潤。在生活中人與人之間互惠互利是人際交往的一個基本原則,需求平衡、利益均等是人際交往的必要條件。我們的社會提倡奉獻和利他精神,但這是一種最高層次的人際交往境界,很難要求所有人都做到這一點。人為什麼需要交往?儘管每個人具體的交往動機各不相同,但最基本的動機就是為了從交往物件那裡滿足自己的某些需求。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如果沒有做到“互惠互利”的話,就不可能建立和諧融洽的人際關係。如果你從別人那裡得了恩惠,反過來自己也應該給予別人報答,這就是互惠互利的根本所在,也是建立良好人際關係的前提條件。實際上,人際交往中的互惠互利也是合乎我們社會的道德規範的。所謂互利原則,既包括物質方面的,也包括精神方面的。由於受傳統觀念的 第一堂影響,過去人們交往中更願意談人情,而忌諱談功利。事實上,人與人之間的交往需求是多層次的。我們可以分為兩個基本層次:一個層次是以 徐經濟學家那樣去圍情感定向的人際交往,比如親情、友情、愛情;另一個層次是以功利定向的人際交往,也就是為實現某種功利目的而交往。現實中人們時常會自覺或不自覺地將這兩種情況交織在一起。有時候功利目的交往,也會使人彼此產生感情的溝通和反應;有時候雖然是情感領域的交往,也會帶來彼此人際交往的最基本動機,往物件那裡得到自己需求的滿足。這種滿足,既有精神上的,也有物質上的。按照人際交往的互利原則,人們實際上採取的策略是:既要感情,也要功利。不管是感情還是功利,既然人際交往是互利的,是為了滿足雙方各自的需求,那麼人際交往的延續就有一個必要的條件:交往雙方的需求以及需求的滿足必須保持平衡,否則,人際交往就會中斷。也就是說,人際交往的發展要在雙方需求平衡、利益均等的條件下才能進行。市場交易是以獲得交易機會為前提,然後要約、討價還價、承諾、這成協議,交易中交易雙方有著一定的付出以及獲得。人際交往是以獲得交際機會為前提、然後是接觸、感覺、選擇一致、達成默契,交往活動中同樣有著付出、獲得。或許我們已經看到了人際交往的本質,人際交往同樣遵循著市場交易的方式。明白這樣一個基本道理之後我們就不直露人際交往中的一些困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