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杯惹禍!青海一男子酒後被打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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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上三五好友小酌一杯
是很多人選擇的休閒娛樂方式
但若是喝多了上頭
藉著酒精作用衝動行事
不僅破壞了休閒時光的美好氛圍
還極有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甚至觸犯法律
近日城東公安分局刑警大隊
破獲1起故意傷害案件
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
近日,城東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接到被害人家屬報警稱,其父親在與朋友曾某喝酒時被打,送到醫院搶救後仍陷入昏迷。由於案情性質惡劣,接警後,大隊民警立即展開調查,分局督察大隊第一時間介入,對案件辦理展開全程監督。
經民警調查取證,很快將犯罪嫌疑人曾某成功抓獲。經詢問,9月5日11時許,犯罪嫌疑人曾某去朋友家中喝酒,當時一起喝酒的還有被害人蘭某和另一位好友,酒過三巡後四人都已醉酒,酒言酒語中,犯罪嫌疑人曾某與被害人蘭某發生爭吵,隨即兩人開始拳打腳踢,致使被害人蘭某摔倒時撞到頭部,造成蘭某頭部受傷。
9月7日,被害人蘭某開始出現頭疼、頭暈、噁心、嘔吐等症狀,9月9日10時許,被害人蘭某陷入昏迷,被家人緊急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經確診被害人蘭某顱骨多發性骨折、顱內出血,經鑑定,被害人蘭某傷情構成重傷二級。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曾某對其故意傷害他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曾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
故意傷害罪是什麼?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小編再次提醒大家
不要過度飲酒 不僅會傷害身體健康
還會造成一些無法挽回的後果
不要讓酒精麻痺自己
去做一些衝動的事情
| 編輯:蟹美麗
| 來源:西寧城東公安
| 律師顧問:延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