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是愛管閒事......

樓道堆雜物,您是否也這樣想?

放點舊傢俱沒什麼問題,地方空著才是浪費!

我家門口,我說了算,你管不著!

就暫時放一下,明天肯定挪走!

用得著這麼認真嗎?我看樓上也放了!

那我為什麼不能放,這電動車不便宜!

放在家門口我安心,你憑什麼清理我的東西?

我堆個東西而已,又不犯法

······

樓道雜物起火,大爺被燒成火人

“生命通道”

請勿私自佔用

樓梯通道是共用區域,所有權屬於全體業主,任何人不得私自佔用。樓道更是發生意外事故時,業主和住戶逃生救命的生命通道。在樓道里堆放雜物,不僅影響整體環境衛生,同時也是一種違法行為。

我們不是愛管閒事......

我們不是愛管閒事......

當火災或是其他自然災害發生時,過道上堆積如山的雜物必定會對我們的逃生造成延遲,甚至無法逃生。

我們不是愛管閒事......

防患於未然

是最被忽視的珍貴

如果您將紙皮、塑膠袋、木料等易燃物品堆放在樓道,若遇到未熄滅的菸頭或一些小火星,都極易釀成一場大火災。

我們不是愛管閒事......

我們不是愛管閒事......

或許您會認為,清理樓道動了您的“乳酪”。其實不然,並非我們動了您的乳酪,是您將整棟樓的乳酪粗暴褫奪,

真正的乳酪叫做“安全”。

“防患於未然”

短短的五個字

是多少人忽視的珍貴

“火患猛於虎”

又是多少人

經歷過後的痛徹心扉呢?

據統計,全國每年因消防通道堵塞引發的樓體火災數萬起,更令人警醒的是——在這龐大的火災數量中,除了老舊棄管小區外,現代園區火災佔比逐年增高。

而同時,摩天大樓的鱗次櫛比,令火災發生後的施救難度成倍加大,逃生變得更為困難。

火災案例

2013年,北京一小區蔡某在樓道堆放的浴霸和紙板箱,引起樓道起火,鄰居紀某從5樓窗戶跳下,不幸墜樓身亡。

2014年,如東縣某小區2號樓3單元505室的16歲少女姍姍,因業主在樓梯間堆放雜物、遺留火種引發火災導致燒傷,致十級傷殘。

我們不是愛管閒事......

2016年,阜南縣某小區A棟三單元發生火災,燒損電瓶車、雜物等,並造成居住在該單元3A室的住戶馬某死亡。

2018年,四川資陽市雁江區一小區樓道內雜物起火,火災造成8人受傷,被追究刑事責任並賠償他人的經濟損失。

我們不是愛管閒事......

······

以上種種案例

都是因為樓道堆積雜物引發了火災

只為了自己的便利

置他人的安危於不顧

實在是自私自利

方寸必爭,錙銖必較

如果有一天幸運女神不再庇佑

您、您的家人、您無辜的鄰居

該如何撞開橫擋豎遮的求生通道

獲得生的機會?

失去了這些,贏了一平米又如何?

我們不是愛管閒事......

我們不是多管閒事

樓道堆放雜物

您失去的

遠比贏得的那一平米更多!

法條連結

《消防法》第28條規定: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樓道作為火災時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時刻保持安全和暢通。

我們不是愛管閒事......

《民法典》第286條規定:

“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汙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我們不是愛管閒事......

應急管理部《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二十條:

禁止佔用電纜井、管道井,或者在電纜井、管道井等豎向管井堆放雜物。

第二十八條:

高層民用建築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當保持暢通,禁止堆放物品、鎖閉出口、設定障礙物。

禁止圈佔、遮擋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內堆放雜物,禁止在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

第三十七條:

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腳踏車或者為電動腳踏車充電。

我們不是愛管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