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和了解律詩的變通,什麼是拗救如何拗救?

學習和了解律詩的變通,什麼是拗救如何拗救?

什麼是拗句?

拗句:五律、七律、五絕、七絕中,凡是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稱為“拗句”,不合格律的字稱為“拗字”

什麼是拗救?

拗救:前面該用平聲的地方用了仄聲,後面應補上一個平聲,也叫“救平”,但注意補救的字不能在句末。凡經過拗救的句子,就算合律。一些特定的格式,如

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

也可以認為是拗句的一種。但由於比較常用,自然跟一般拗句不同了。

學習和了解律詩的變通,什麼是拗救如何拗救?

以下分幾種情況來說明。

①出句自救:在(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式中,因為是仄聲字在句末,所以這句詩肯定是出句。這種格式又可變成“平平仄平仄”,即第三字位置該用“平”而用了“仄”,於是在第四字位置補回一個平聲字,叫做“

三拗四救

”(如果是七律就是“

五拗六救

”了,但七律這個也不是絕對的,也可“三拗五救”)式。

如杜甫的《天末懷李白》的首句:

“涼風起天末”,

“平平仄平仄”

王維《觀獵》的尾聯出句

“回看射鵰處”,

“平平仄平仄”

以及杜甫的《詠懷古蹟》之尾聯出句

“庾信平生最蕭瑟”,

“仄仄平平仄平仄”

都屬於這種情況。

注意:出句自救只限於這種情況,不是任何出句都可亂隨意變化的。這條規定可以用四句口訣來幫助記憶:

“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三拗四來救,一定要記得。”

學習和了解律詩的變通,什麼是拗救如何拗救?

②孤平拗救:在仄仄平平仄仄平這種句式中,句末的平聲字是押韻的要求,必須用的,因此不算它。除它之外,這句就只有前面兩個平聲字。這時,如果第一個字也變成了仄聲,就叫做犯孤平。那麼,就必須把第三個字變成平聲來進行補救。這就叫做“孤平拗救”。

如,“仄仄平平仄”(七律則為平平仄仄平平仄)這種句式,又可寫變成“仄仄仄平仄”(這是因為五律第三字、七律第五字可平可仄),不過這樣一來,對句就必須變成“平平平仄平”(七律則為仄仄仄仄平平仄)”,在對句增加一個平聲字來彌補出句中缺少的平聲字,即

第三個字必須變成平聲字

。所以叫“對句救出句式的孤平拗救”。

典型的例子如白居易的《草》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對句

第三個字變成平聲字,即

“吹”救“不”)、

陸游《夜泊水村》的

“一身報國有萬死,雙鬢向人無再青”

“仄平仄仄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

(對句

第五個字變成平聲

,“無”救“萬”)

因為五律第三字、七律第五字可平可仄,所以“孤平拗救”就是在救句中的“三”“五”位置上補平!

③兩救:如果“平平仄仄平”用於對句,那麼,它的出句就是“仄仄平平仄”,這種格式又可以變成“仄仄仄平仄”甚至“仄仄仄仄仄”,這時,就要把對句的第三個字位置變成平聲字以相補救,這屬於對句救出句。但如果這個出句又是個“孤平拗救”式,則構成這第三個平聲字既救出句的第三或者第四字,又救本句的第一字,這就是兩救。

如陸游《夜泊水村》的

“一身報國有萬死,雙鬢向人無再青”

“仄平仄仄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

“報國有萬死”就是“仄仄仄仄仄”,“向人無再青”就是“仄平平仄平”。其中的“無”就既救出句的“萬”(孤平拗救),又救本句的“向”,所以叫“兩救”。

可以利用這首詩構成兩救的口訣:“報國有萬死,向人無再青。無字救兩拗,佳例要記清。”

學習和了解律詩的變通,什麼是拗救如何拗救?

我們學寫個律詩的時候,隨意而出的句子卻不合律,如果修改的話味道就變了,這個時候我們就可以利用拗救了,這樣既可以保留原句,又可以合律,兩全其美。其實唐詩中中規中矩的詩是不多見的,許多句子都採用了拗救。這樣不僅僅合律了,而且使詩句稍有變化,讀起來就自然搖曳生姿了。我們現在學習拗救,可能有一定困難,但是寫多了,自然會碰到這個問題,我們就可以利用學到的拗救知識老解決了。

初步學寫過格律詩寫作的朋友可能都知道一句話叫做“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其實這也要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按照這個規律犯了孤平什麼的,還是要採用拗救的。

“一三五不論”這句話是不全面的。在五言“平平仄仄平”這個格式中,第一字不能不論,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這個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論,否則就要犯孤平。在五言“平平仄平仄”這個特定格式中,第一字也不能不論;同理,在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這個特定格式中,第三字也不能不論。以上講的是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在一定情況下不能不論。至於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在一 般情況下,更是以“論”為原則了。

學習和了解律詩的變通,什麼是拗救如何拗救?

總之,七言仄腳的句子可以有三個字不論,平腳的句子只能有兩個字不論。五言仄腳的句子可以有兩個字不論,平腳的句子只能有一 個字不論。“一三五不論”的話是不對的。

再說“二四六分明”這句話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對的,七言第二四兩字“分明”是對的,至於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分明”。依特定格式“平平仄平仄”來看,第六字 並不一定“分明”。又如“仄仄平平仄”這個格式也可以換成“仄仄平仄仄”,只須在對句第三字補償一個平聲就是了。七言由此類推。 “二四六分明”的話也不是完全正確的。所謂的犯三忌是在五言的最後三個字和七言的前三個字,是需要特別注意的。

希望這個帖子給學寫格律詩的同學有所幫助。

(部分資料來自網路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