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奇案:清代毒婦殺夫煮人案始末,真正印證“最毒不過婦人心”

清朝康熙年間,嘉定縣有個叫周義的秀才,父母在時,他和老婆胡氏的日子倒還過得舒坦。但好景不長,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父母相繼去世後,周義家中日漸貧窮衰敗。成天幻想過好日子的胡氏,看在眼裡,急在心裡,便經常給這小子吹耳邊風,“隔壁賣豆腐的王老二,每日賣一擔豆腐,也能讓老婆兒子的日子過得舒舒服服。可你呢,每日除了吟誦詩文,還能做些什麼?俗話說‘百無一用是書生’!你趕緊懸崖勒馬,去王二那裡學個技術,等技術學成,他去城東賣豆腐,你就去城西賣,這樣咱們也不至於被餓死。”

明清奇案:清代毒婦殺夫煮人案始末,真正印證“最毒不過婦人心”

“你覺得王二有本事,你去跟他過啊!”作為一個秀才,周義輕狂傲慢,根本就看不起王二,所以當胡氏拿他和這小子做比較後,他心中很不是滋味,當即就跟胡氏大吵了一架。胡氏也十分生氣,下午就收拾了細軟回孃家去住了。晚上,周義躺在床上睡不著,就開始思考他貧窮的原因。想了幾個小時,他覺得是自己運氣不好,於是第二日就去白雲寺燒香祈禱。不曾想一場大雨下來,到天黑也沒停歇,寺中僧人主動送上免費齋飯,供這小子充飢。周義忽發奇想:這裡既然有免費的齋飯吃,我何不在這裡讀書,一來清淨沒人打擾,二來整日也不會因為吃的問題而發愁。

於是第二日,這個異想天開的窮秀才便回家收拾了些東西,住進了白雲寺裡,勢必要在此當一條蛀蟲。白雲寺香火鼎盛,不愁那點兒吃的,廟中住持可憐周義是個秀才,便命小沙彌每日準時給周義送上齋飯。周義樂此不疲,竟不想回去了。

話說胡氏在孃家住了幾日後,老母親便萬般規勸,“秀啊,周義雖然窮,但他現在好歹是你丈夫啊。正所謂‘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你抱怨幾句也就算了,可不能終日在為孃家裡待著啊,你還是早點兒回去伺候他吧,這就是你的命啊!”胡氏被母親說得心煩,不得不在第三日回到了周義家中。周義臨走之時,留下了書信,大意就是去白雲寺發奮讀書了,考不取功名,絕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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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氏看了這封信歡喜異常,因為“眼不見,心不煩”,她覺得周義搬出去住了,她就不用再專門伺候他了,她的日子也相對清淨了許多。不過歡喜過後,她又很是憂愁,因為家中米缸已經沒米了。怎麼辦呢?正當胡氏感到為難時,王二挑著一擔米,幾斤肉,歡天喜地地走到了他家門口。胡氏見狀,臉面也不要了,厚著臉皮就上前向王二借米。

王二覬覦胡氏很久了,卻苦於沒有機會下手。如今他聽人說周秀才好幾天不在家了,便認為機會來了,於是偷笑著對胡氏說道,“小娘子別急,我先把挑子放著,免得被人看見,讓別人說你閒話;你把後門留著,一會兒我從你家後門進來,給你拿點兒米麵,還有新買的豬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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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謝謝王哥。”已經有一個月沒嚐到肉味兒的胡氏,偷偷嚥了泡口水後,便回到家中,迅速將後門打開了。不久,王二果然按照約定送來了米麵和豬肉,不過這幾樣食物,最多隻能供胡氏一人吃兩天。王二既然愛慕胡氏,他為何不一次給她多拿點兒了呢?原因很簡單!胡氏吃完了食物,必然再次向王二討借,王二就此多了一個面見胡氏的機會。而只要兩人能見面,王二就有機會對胡氏下手。

胡氏知道王二打的什麼算盤,但是為了能吃香的喝辣的,在王二佔她的便宜時,也就沒有反對。王二佔了些小便宜後,發現胡氏竟沒有拒絕,更沒有罵他,於是他膽子一大,便跟胡氏做了那事。至此,二人只要一有空,就膩在一起。王二老婆謝氏,很快發現了異常,於是偷偷跟蹤王二,竟發現他跟鄰家婆姨攪在了一起,當即將王二臭罵了一頓。

王二可不是什麼省油的燈啊,他不僅回懟了謝氏,還將她暴揍了一頓,同時威脅她:“你個黃臉婆,再敢無理取鬧,老子立馬把你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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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氏也是窮怕了,她深知一旦自己被休,肯定每天也過不了大魚大肉的日子,於是她只得忍氣吞聲,默默地接受了這個事實。

王二的鄰居麻婆聽說這事兒後,替謝氏打抱不平,於是她打聽到周義的下落後,便上白雲寺找到他道,“周秀才,你老婆都快成王二的小妾了,你怎麼還能安心在這裡讀聖賢書呢?你趕緊下山去管管這事兒吧,不然你小子以後連老婆都沒了。”

周義作為一個男人,聽了這話自然也十分生氣,於是當晚就回到了城中,悄悄進了家門,捉了一把柴刀在手裡,趴在了臥室的床底下,他發誓:如果麻婆所說是真,他就當場宰了那對G男女。

當夜,上燈時分,王二果然大搖大擺從後門進入了胡氏房間。胡氏笑臉相迎,一陣打情罵俏,好不恩愛。周義聽到二人竟說些不要臉的話,再也忍不住了,捉了傢伙就從床底下爬出來去砍那王二。王二心中有鬼,拔腿就往門外飛奔。周義並不罷休,氣急追趕。結果不小心,一腳被門檻絆住,連人帶刀,直接撲倒在地。王二聽得身後悶響,忍不住回頭看了一眼,發現周秀才絆倒在地了,刀已脫手,人卻半天都還沒爬起來。於是他鬼使神差地跑回去,撿起刀子就在周秀才後背砍了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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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才怕血,立馬暈倒了。王二以為這小子被他殺了,瞬間嚇傻。胡氏也以為周秀才死了,她心裡很清楚:一旦王二被抓,她也跑不了。怎麼辦呢?乾脆一不做二不休——

胡氏一咬牙,便奪過刀子,又在周秀才身上補了幾刀。這下,周秀才是徹底沒命了。王二也更怕了,結結巴巴地問胡氏,現在該怎麼辦。胡氏眼中寒光一閃便咬牙道,“反正這個窮鬼現在也沒家人了,如今之計,讓他的屍體消失就好,你來幫我——”

於是當夜,一場罪惡的分屍計劃就在周秀才家的柴房上演了。

子時,柴房上空冒起了濃濃白煙,路過的更夫看見了這一異常現象,心中十分生疑:這大半夜了,怎麼還有人生火做飯?就在他疑惑之時,一股怪味兒又飄進了他鼻中,更夫更覺不妙,急急趕到縣衙報告了這個訊息。

姓馮的捕頭聞訊後,立即帶著一隊人馬翻牆進入了周家大院,踹開了柴房之門。彼時,王二正在灶膛前燒火,胡氏正在用刀在菜板上剁著什麼,鐵鍋中燒了一大鍋開水,水中正煮著一顆。。。。。.

胡氏的雙手,全部沾滿了紅色的血液,精明的捕快看到這些,立即明白王二和胡氏在幹什麼了,立即將二人抓了起來。王二當時就嚇得大小便失禁了,倒是胡氏,頗為鎮定地接受了被抓的事實。

第二日過堂,還不用動大刑,二人就將所犯罪過全部交代了。最終,二人均被判處凌遲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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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周秀才雖然死得挺冤的,但這一切都是因為他不思進取,不求改變現狀造成的,這正應了那句古話“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胡氏不僅好吃懶做,愛慕虛榮,還心狠手辣,實在是罪不可恕,死有餘辜。至於王二,也不是什麼好東西,自己有了老婆,卻還覬覦漂亮的女鄰居,最終幹出這種人神共憤之事,所以他捱了千刀,也是活該。那個打更的更夫,是本案迅速偵破的關鍵,當為其果斷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