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單身姑娘徵婚:不要彩禮,對男方有六個要求引熱議

一位1993年出生的姑娘發徵婚啟事引起熱議!

姑娘徵婚啟事中說:和自己結婚的男孩子不需要準備彩禮。她自己是國內某211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現在在一家國企工作,身高是一米六,體態勻稱,容貌中等偏上,她結婚不要彩禮,但對男方有六點要求。

這位姑娘對男方第一個要求是:男方身高得是一米七以上,年齡相差五歲以內,重點本科學歷以上,男方工作得是事業單位或者體制內,要求男方必須是本地土著,她不遠嫁。

姑娘的第二個要求是:男女雙方從約會開始所有費用都是aa制,男女雙方見面三次以前,她會告訴男方一個準確的交往意願,她這樣做的目的是,不會耽誤男方的任何時間和感情。

如果兩人合適,婚後需要成立一個共同的銀行賬號,夫妻雙方每人每月將工資的80%存進這個賬戶用於家庭開支,每人剩餘的錢作為自己的私房錢,並且各自支配私房錢的使用和用途。

女方不承擔男方的個人債務,這包括車貸,房貸以及信用卡消費等。

姑娘的第三個要求是:婚後夫妻雙方互不打擾對方的工作,拒絕喪偶式育兒方式,男方同女方一樣承擔照顧撫養孩子的責任,關於家務,兩人提前約定,分工明確兩人共同承擔,如果一方違約不履行約定好的職責,則透過罰款的形式警示對方。

姑娘的第四點要求是:婚後生孩子要尊重女方的意願,男方不得催生,除非女方自己想生孩子,生孩子期間所產生的費用以及產後康復的費用均由男方負責承擔,如果生的是男孩隨男方姓,如果生的是女孩隨女方姓,男方不得有重男輕女思想。

姑娘的第五點要求是:婚後不同公婆住在一起,男方沒有房子也可以,但一定要有購買房子的能力,可以暫時租房子住,夫妻兩人可以一起攢錢買房,雙方父母可以短時間到夫妻的房子里居住,但他們只是客人的身份,不能干涉房子主人的生活。

姑娘的第六點要求是:各自孝順各自的父母,不能強制要求去贍養對方的父母,如果一方父母生病需要照顧,可以共同出錢請護工來照顧。

這位90後姑娘的徵婚要求引起網友熱議。

支援的網友認為:姑娘的徵婚要求不過分,她沒有一味地要求男方付出,她同等付出,這種夫妻關係或許應該是當下最合適的夫妻關係。

反對的網友覺得,什麼都約法三章,這不是愛情,純粹是搭夥過日子,結婚和愛情已經失去意義,那還結婚幹嘛?

小編覺得這位姑娘的徵婚要求還是非常值得稱讚的!

因為姑娘明確要求,結婚不要彩禮,沒有房子也可以接受,並且對男方的家境和收入也沒過多的要求,對比之下,現在像這種不要彩禮,不要求男方收入,不要求男方家境,不要求男方買房子的女孩子會有多少?

要知道現在結婚要給彩禮和要買房子,對於男方來說,這兩個是最大的壓力,現在很多男孩子恐婚,不就是因為高價彩禮和房子嗎?既然姑娘不要求彩禮,並指明結婚後可以兩人共同攢錢買房,這不是很好嗎?

這位姑娘至少比那些獅子大開口索要高價彩禮的女孩子強太多!還有姑娘願意結婚後共同攢錢買房,也是太好不過,這比那些男方買房子了,女方不花一分錢還要求在房產證上寫自己名字的女孩子勝過百倍。

其實人們都知道,女方要求在房產證上寫自己名字,說白了就是為將來離婚分房產做準備的,雖然這話聽著刺耳,但在房產證上寫女方名字的本質就是這樣,否則在房產證上寫女方名字的目的什麼?

姑娘要求婚後不同公婆居住在一起也是可行,其實現實中很多男方父母都有這個認知,兒子結婚給準備新房不就是這個意思嗎?很多男方父母知道和兒子兒媳住在一起,婆媳關係不好處的道理,只是姑娘將這件事單獨拿出來說明,有些人會覺得過於較真了罷了。

至於一方父母生病需要照顧或者花錢請護工,這也能讓人接受,夫妻共同付出,共同承擔有什麼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