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花42萬娶妻, 結婚不到三個月分手, 女方一分錢都不肯還

文/小何社會論(本文原創 禁止抄襲)

標題:河南男子花42萬娶妻,結婚不到三個月分手,女方一分錢都不肯還

彩禮作為婚俗傳統一直被延續至今,從前它是為了突顯男方家的誠意以及對女方的重視,但如今很多地方卻把彩禮當成了一樁“生意”。

“天價彩禮”的出現就是很好的證明,有些地方彩禮動不動就要幾十萬乃至上百萬,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現實中有幾個家庭能夠承受得起。

如果花這麼多錢娶個媳婦能好好過日子也就算了,但令人憤怒的是,有些人結完婚就開始鬧離婚,最後不僅人走了,錢也分文不退。

說好聽點,這是屬於經濟糾紛,說難聽點,這就是詐騙,任誰也接受不了這樣的結果。

河南男子花42萬娶妻, 結婚不到三個月分手, 女方一分錢都不肯還

這不,在河南商丘永城,一男子就遭遇了類似的情況,他前後花了42萬娶妻,兩人婚後不到三個月女方就走了,而且是一分錢都不肯退。

在多次協商無果後,男子只能將女方一家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賠女方返還35。9萬元,對此女方卻轉移財產拒絕執行。

據當事人表述,他與女方是透過親友介紹相親認識的,兩人在相處了幾天後就訂了婚,當天就給了禮金8。8萬元、倒酒錢1。1萬,女方退了1。8萬,次日自己又轉給女方2000元買衣服,還給買了手機。

然而這次只能算是小禮,後來他過大禮又給了30萬,轉賬3萬給對方買三金。

河南男子花42萬娶妻, 結婚不到三個月分手, 女方一分錢都不肯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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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兩人如期舉辦了婚禮,但女方卻拒絕辦結婚證,對此男方也沒有多想,直到後來他才意識到對方的企圖。

在婚後兩人相處得一直很不融洽夫妻矛盾不斷,在一次大吵後兩人徹底鬧僵,決定好聚好散。

這時他們就談到了彩禮的問題,男子只向女方索要30萬,其他十多萬算作是補償,可女方卻一分錢都不肯給,還直接跑路玩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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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之下,男子只能起訴維權,但判決書下來後女方依舊不肯給,還將卡里的錢全部轉走。

事後,男子雖然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可由於在女方名下沒有查到財產,法院也沒有什麼辦法。

不過女方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現如今已被納入了失信者名單,成為了一名老賴。

河南男子花42萬娶妻, 結婚不到三個月分手, 女方一分錢都不肯還

說實話,結婚不到三個月,男方願意拿十多萬作為補償已經不錯了,可女方卻如此貪心,這簡直令人不齒。

對於一個農村家庭來說,42萬真的不是一筆小數目了,希望女方能夠善良一點,不要將別人逼上絕路。

透過這件事想必大家也看出了高彩禮的弊端,男方掏光積蓄結婚到頭來可能會人財兩失,所以限制彩禮不僅僅是抵制不良風氣,也是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

此外,我還要提醒廣大男同胞,如果女方結婚不願意領證,那麼就不要給彩禮,這明顯是沒有誠意的行為,只有領了證才能算是合法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