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橋村遺址

甘肅橋村遺址

一、遺址概況

橋村遺址位於甘肅省平涼市靈臺縣西北約 20 千米的西屯鎮北莊村橋村社(圖一)。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資料顯示,遺址西至居民聚居區、東至蘆子溝上沿、北至駝溝南側、 南至碾場溝北側,南北長約 1000、東西寬約 700 米,總面積約 70 萬平方米。遺址範圍內斷面上暴露有多處馬蹄形灰坑,文化層堆積厚 2 3 米,並出土過槽型板瓦、筒瓦等重要遺物,現館藏的齊家文化玉器大部分也出土於該遺址。1978 年,甘肅省博物館對該遺址進行了小範圍試掘,試掘面積 95 平方米,清理袋狀灰坑 7 座, 出土了大量陶器、骨器、石器及卜骨等重要遺物。此次試掘獲得 了大量齊家文化遺物,同時發現甘肅隴東地區的齊家文化遺存與陝西龍山文化的關係極為密切,為這兩種文化型別關係的探討提供了重要的實物資料。2013 年該遺址被公佈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為配合“河套地區聚落與社會研究”專案實施,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與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合作,2018 2019 年已連續開展了兩個年度的考古調查與發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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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發現

2018 年,藉助考古調查與勘探地理資訊系統,對橋村遺址所在臺地南部約 11。45 平方千米的範圍進行系統調查(圖二)。採集剖面記錄點 255 處、地表記錄點 16 處,採集陶片記錄點 149 處、土樣與植矽石記錄點 80 處、木炭記錄點 8 處、骨骼記錄點 28 處、 各類小件記錄點 21 處。確認的遺蹟包括房址、陶窯、灰坑和墓葬四類,採集陶器標本有瓦、鬲、斝、豆、罐及缸等(圖三)。調查顯示橋村聚落的分佈總面積約 630 萬平方米,包括邊緣區與核心區兩個組成部分,其中核心區面積約 100 萬平方米。聚落核心區內遺蹟分佈與地貌型別存在高度相關性,主要集中於極陡—高凸度的地貌型別中。聚落內部可能在相對海拔最高的臺塬邊緣平 坦區域設定具有一定宗教祭祀功能的公共場所,而在海拔相對較低的陡坡則選擇類窯洞式建築作為居址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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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探工作圍繞橋村社東北側塬頂邊緣臺地展開,勘探面積約 1 萬平方米(圖四),確認了灰坑、白灰面房址和墓葬等多種遺蹟,並探明多處大範圍分佈的帶夯墊土區。隨即開展的發掘工作便圍繞帶夯墊土區進行,發掘面積 400 平方米(圖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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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不同時期房址 1 座、長方形坑 18 個、灰坑 21 個、灰溝 2 條,收集了陶、石、骨、角、貝蚌等各類標本 200 餘件(組),並發現個別玉璜和卜骨(圖六),也有少量漢代銅、鐵器等遺物。此外,還收集了槽型板瓦、筒瓦等建築材料標本 50 餘件(組)。需要強調的是, 此次發掘確認的長方形坑成排分佈,呈現較為一致的排列方向和佈局規律,而非單體坑狀遺蹟,這在橋村遺址尚屬首次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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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發掘區延續上一年度發掘範圍向東、北、西側佈設探方,本年度發掘面 積 575 平方米。清理的遺蹟主要為長方形坑、柱洞、柱礎和灰坑,以及個別漢代灰坑、 祭祀坑等。透過兩個年度的發掘,初步確認了長方形坑的佈局規律(圖七、八),確認長方形坑 101 處,柱礎 14 個(包括圓形和方形),柱洞 3 個,不規則圓形灰土範圍 2 處,黃土臺基、硬土面和紅燒土範圍各 1 處,還清理了漢代灰坑和祭祀坑各 1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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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發掘過程中對 2018 年發掘區域內的遺蹟重新進行判斷,新確認柱礎 3 個、柱洞 4 個。出土遺物以龍山時代的泥質、夾砂陶片為大宗,同時收集了不同時期的陶、石、骨、角、 銅、鐵、瑪瑙、貝蚌等各類小件 259 件(組),初步統計槽型板瓦、筒瓦及瓦扣等建築材料標本 142 件(圖九)。此外,還採集了木炭樣品 36 份、浮選土樣 20 份、植矽體樣品 6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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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認識

遺址現有發掘區域緊鄰臺地東側邊緣,發掘區周圍的較低處臺地斷面上密集分佈房址、灰坑和陶窯等各類遺蹟,與現有發掘區內的遺蹟型別差異顯著,尤其是排列規律的長方形坑特徵更為明顯,儘管這類坑內的堆積以包含陶片等各類遺物的疏鬆灰褐土為主, 但初步判斷其為非灰坑類堆積,推測其性質和用途可能與建築的基礎結構有關。

根據發掘區的遺蹟特點,清理過程中主要對第 1 3 層堆積進行揭露,第 3 層下即 暴露長方形坑這類遺蹟(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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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清理工作主要集中於坑的佈局規律揭示方面, 並未對已確認的坑進行整體揭露,僅對 2018 年度已部分發掘的個別長方形坑進行解剖, 以便了解早於坑的地層堆積和遺蹟型別(圖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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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而言,長方形坑呈現由東南向西北的延伸性佈局,顯示了分塊夯築的特點,初步判斷為大型建築的基礎結構,發掘確認的少量柱洞和柱礎也驗證了其為建築基礎的可能性。此外,部分長方形坑的解剖清理確認,被槽形坑打破的第 4 層堆積存在白灰面房址殘跡,第 4 層堆積下還有更早的黃土、 紅黏土夯土堆積,因此整個臺基不排除分層分塊夯築的可能性,並且存在不同階段夯築建築臺基並持續反覆使用的特徵。

四、學術價值

透過發掘初步確認了橋村遺址的主體年代為龍山時代晚期,遺址中墓葬內採集的人骨測年資料顯示,遺址年代下限已進入青銅時代早期。從調查所獲陶器的特徵來看,橋村遺址內涵與客省莊二期文化遺存面貌更為接近,但同時遺址內也出土瞭如帶耳籃紋花邊侈口罐、槽形板瓦和筒瓦等不見於整個涇渭河流域的典型器物,擁有一定自身文化特色。橋村遺址也是為數不多的出土槽型板瓦、筒瓦的龍山時代遺址,其對中國早期建築的起源和發展研究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此外,發掘區內還出土了馬家窯文化半山型別彩陶器殘片、圈足盤等遺物。整體來看,橋村遺址的文化構成因素複雜,在整個龍山時代晚期的西北地區扮演著東西文化交流、南北區域互動的重要作用,要釐清其文化面貌還需要做更全面深入的發掘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