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微塾】用韻及對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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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詞微塾】用韻及對仗

詩詞微塾

關於用韻

詩和詞都講求用韻,但用的是舊韻(平水韻),不是新韻。詩詞用韻大體說來是一致的,但也有一些區別。現分開來說一說。

詩的用韻

先介紹一下詩的一些基礎知識。

詩中的句是以一個停頓為一句,現代在排版上以一個標點符號來劃分,與我們現在一般以句號作一句不同。如“白日依山盡,黃河入海流。”在詩中算兩句。單數句稱作“出句”,雙數句稱作“對句”。

詩常見的形式有絕句、律詩兩種,絕句通篇四句,律詩通篇八句。每種又分別分五言(每句五字)和七言(每句七字)。律詩中一、二兩句為首聯,三、四兩句為頷聯,五、六兩句為頸聯,七、八兩句為尾聯。絕句大致相當於半首律詩。

絕句和律詩中,雙數句最後一字必須是押韻的,此外,全詩第一句的最後一字可押韻也不可押韻。五言以首句不入韻為常見,七言以首句入韻為常見。(此處的入韻即指押韻,並非指用入聲韻。)

詩的用韻需用到詩韻表,一般相關基礎讀物都附有詩韻表。下面內容請參閱文末附錄一的詩韻表閱讀(只收錄平聲韻)。詩韻共有106個韻,其中平聲30韻,上聲29韻,去聲30韻,入聲17韻。格律詩只用平聲字押韻(關於用仄聲韻的是否算格律詩,目前尚有爭議,初學大可不去理會,迴避用仄聲韻作詩便可)。因此寫格律詩只需用到30個平聲韻部。詩韻中將平聲韻分為上平聲和下平聲,僅僅是因為平聲字多而分為兩卷,並無特別意思,不必考究兩者分別。

上平聲有15韻,分為一東、二冬、三江、四支…十四寒、十五刪,下平聲也有15韻,分為一先、二蕭、三餚…十四鹽、十五鹹。上述“東、冬、江”等字分別是這一韻部的代表字,是為了表述這一韻部方便而定的標識。屬於不同韻部的韻在古代讀音上是有區別的,即便是一東部的“東、同”等字和二冬部的“冬、農”等字在今韻上並無分別,但在格律詩中卻屬於不同的兩個韻部。詩的用韻很嚴格,大致說來,不同韻部的字在格律詩中是不能通押的,如一東和二冬不能混用(對於今人作格律詩在用韻上是否需要如此嚴格,各家說法不一,我個人傾向於初學時寧嚴勿寬)。只有首句入韻的絕句、律詩的第一句句尾的韻不太嚴格,允許用相鄰的韻。

詞的用韻

詞的用韻需用到詞韻表,一般相關基礎讀物都附有詞韻表。下面內容請參閱文末附錄二的詞韻表閱讀。詞韻表共分十九部,以第一部、第二部…來標識。其中從第一部到第十四部中每一部分別列明平聲、上聲、去聲。從第十五部到第十九部為入聲韻。有幾點需作說明:一是格律詩中只用平聲韻,而詞中有押仄聲韻的,當然這一點要根據不同詞譜的用韻規定(參看下文“詞的格律”部分)。二是總體而言,詞韻寬於詩韻,如詞韻中一東二冬是可以通用的,兩者都屬於第一部。可以理解為,在詞中屬於同一部的平聲韻是可以通押的,屬於同一部的上聲、去聲韻也是可以通押的(即同一部的上聲韻與去聲韻可以不作區分)。三是入聲雖然與上聲、去聲都為仄聲,在詞譜中標明用仄聲的字一般也都可用入聲字,但如果作為韻腳,入聲韻與上去聲韻是嚴格區分的,不能通押。有的詞牌如《憶秦娥》、《念奴嬌》習慣於用入聲韻。

關於對仗

對仗“俗稱對對子”,是寫詩填詞的一項基本功,而且對聯也需用上對仗的知識,故在此專門介紹一下。對仗分上下兩句,上句稱出句,下句稱對句。總的說,出句與對句對仗的基本規則為:

結構相對。

如主謂結構對主謂結構,動賓結構對動賓結構,偏正結構對偏正結構。

詞性相對。

如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這是最基本的,再細一點分,如同樣是名詞,一般要求人名對人名,地名對地名,數字對數字,方位字對方位字,顏色字對顏色字(當然這一點不如詞性相對要求那麼嚴格)。

平仄相對。

上下聯對應的字一般要求平對仄,仄對平,但也不絕對,有的字是不必過於拘泥的,但節拍上的字和句末字必須平仄相對。這裡再對節拍作一解釋:通常以兩字為一節拍,後一個字通常就是節拍上的字。在詩中基本如此,如“明月松間照,清泉石上流”,“月、間、照”三字與“泉、上、流”是節拍上的字,是各自相對的,而對不在節拍上的“明”和“清”並無此苛求。詩通常兩字一頓,但在詞中不絕對,如“悵廖闊,問蒼茫大地,誰主沉浮”,“悵”和“問”是一字豆,(也稱一字領,是一個字引出下面一個詞或幾個詞,詞何處為一字豆詞譜上一般會註明),在這種情況下句子的節奏就打破了,節拍後移至“闊”、“茫”、“地”上了。

另外,對聯的字數無一定,要根據意思來劃分節拍,凡根據對聯文意可停頓的地方就是一個節拍。

上下聯避免重字,特別是在對應的位置。(詞中對仗不拘此限,參見下文“詞的對仗”)

詩的對仗

絕句不要求對仗(當然如對仗亦可),律詩的頷聯和頸聯一般都要求對仗。詩的對仗要求較嚴,要求基本符合上述四條規則。

詞的對仗

詞的對仗要求寬於詩,主要區別在於:

詩中頷頸二聯例用對仗,而詞中何處用對仗一般並無硬性規定,只要上下兩句字數相等,通常就可用對仗,如不用對仗也可以,在上下兩句字數相等時,詞中也以不用對仗的情況居多。但有的詞牌某些句子習慣用對仗,如《西江月》的上下闋各前兩句(例:明月別枝驚鵲,清風半夜鳴蟬。七八個星天外,兩三點雨山前),再如《浣溪沙》下闋頭兩句(例: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燕歸來。)

不強求平仄相對。如“左牽黃,右擎蒼。”,“紅酥手,黃滕酒”。不避重字。如“紅了櫻桃,綠了芭蕉。”,“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

詞的對仗之所以寬於詩,個人認為原因有二,一是詞對對仗本無特別要求,本就是可對可不對,故就不如詩講究。二是對仗要服從於平仄,而詞的平仄受每個詞牌詞譜的個別規定,故無法強求平仄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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