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筆記》43:何為愛人

《尚書·康誥》雲:“子弗祗服厥父事,大傷厥考心。於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於弟弗念天顯,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這是周公以周成王的名義討伐三監之亂後,封康叔監殷商餘民時說給康叔的話。

孔安國傳的解釋:“為人子不能敬身服行父道,而怠忽其業,大傷其父心,是不孝;為人父,不能字愛其子,乃疾惡其子,是不慈;為人弟,不念天之明道,乃不能恭事其兄,是不恭;為人兄,亦不念稚子可哀,大不篤友于弟,是不友。”

孔穎達引經據典對此進一步作了註解。《釋親》雲:“善父母為孝,善兄弟為友。”《孝經》雲:“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也。”聖人緣心立法,人莫不緣身本於父母,自親以及物,天然之理,人子當以述成父事為孝。故《孝經》雲:“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以順則逆,民無則焉。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凶德。”此處言天之明道,見五教(《舜典》中的五典,即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皆是,天理常然,為天明白之道。即《孝經》所云“則天之明”,《左傳》所云“為父子、兄弟、姻媾,以象天明。”《周書》《左傳》皆雲:“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不孝罪子,非及於父之輩,理所當然,也就是骨肉之親,得相容隱。

孟子說,“仁者愛人。”這是一句涵蓋範圍很廣的話,但愛人者必得先學會愛自己的親人,不愛親人,任何掛在嘴邊的愛都是騙人的鬼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