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關公廟神籤戲貪官

清朝,貴州有個巡撫利慾薰心,慣於弄權納賄,貪髒枉法。當他頗擔心東窗事發時,慶幸轉調湖南仍任巡撫。

他平時敬奉關老爺,時常感嘆在關公廟裡求籤很靈驗。乾隆三十二年正月初一,他來到關公廟敬香求籤,求得簽上有“十八灘頭說與君”的句子,引起了他的戒心,他思忖是不是告誡要避水,遇水有險?這一年,他外出即使是涉水有近路,也總是不乘船,寧可坐轎走陸路。

這一年的秋天,為了審理重大案件,皇上特派欽差大臣按臨湖南,途中要經過一大湖。走水路,路近而快速;走陸路,就要起早摸黑,路遠而緩慢。欽差大臣要乘船走水路,而他卻竭力主張走陸路,並把“十八灘頭說與君”的籤語背誦給欽差大臣聽。欽差大臣雖然勉強依從了他,但心裡很不高興。

不久,貴州船廠貪汙案發,有人揭發他在貴州巡撫任上受賄,他卻矢口否認。而當時在貴州巡撫衙門看門的奴才李某,也牽進了這個案子。李某一口咬定銀子是轉交給巡撫老爺的,自己只是按主子的意思行事,並沒有招搖撞騙,當時李某已受了重刑,雙腿癱瘓。主子與奴才,兩人正爭辯不休,欽差大臣對巡撫厲聲喝道:“你不必爭辯了!‘十八灘頭說與君’這個神籤,已經應驗了!你這個奴才姓李,‘李’字的上半部,就是‘十八’,這個奴才雙腿巳經癱瘓,就是‘灘’,‘說與君’,就是奴才所說的銀子都給你了。關老爺早就知道你會犯法,你還有什麼好說的!”巡撫啞口無言,心裡發虛,只得承認受賄,受到了嚴厲的懲罰。

故事出自,(清)《子不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