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忽視的傳統《孝經》,其實並沒有我們以為的落後

被忽視的傳統《孝經》,其實並沒有我們以為的落後

《孝經》中國古代儒家的倫理著作。儒家十三經之一。傳說是孔子作,但南宋時已有人懷疑是出於後人附會。清代紀昀在《四庫全書總目》中指出,該書是孔子“七十子之徒之遺言”,成書於秦漢之際。自西漢至魏晉南北朝,註解者及百家。現在流行的版本是唐玄宗李隆基注,宋代邢昺疏。全書共分18章。

在今天給大家討論《孝經》之前,先給大家普及一個老年間民間流傳的諺語:孝字論心不論事,論事萬年無孝子。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大凡能流傳至今的諺語,一定有他的價值和道理。

這句話的意思是孝敬的人每每會把孝敬怙恃(hù shì父母的代稱)記在心中,而不是當作一件必須要做的工作,因為那樣的話就像是在工作一樣,就算承擔起了贍養怙恃的責任,然則如許的孝敬對於怙恃來說卻如同外人一樣平常。可是每每現實中連如許的情況也有人不願意做,無論是從心中還是從表面上,都沒有做到兒女該做的工作。

被忽視的傳統《孝經》,其實並沒有我們以為的落後

曾經竇文濤在一起圓桌會曾經聊到這個話題圓桌會,起因是馬家輝把這個諺語說了出來,馬未都先生立即想到他新近聽到的一個真實案例,

說有一對老夫老妻八十多歲了,丈夫晚上上廁所摔倒了,自己扶不動,但是太晚只能向兒女打電話求援(為什麼不打120估計這是中國首先會想到至親的人的習慣),兒子聽了立即說:天太涼了拿給被子先給爸蓋上。

女兒說:天太冷,把被褥墊在爸爸的身下。他們第二天一早趕過去。這事心有了,可惜事沒有馬上辦成。按理說,這兩孩子就是不孝順。爹媽出事了不是應該立即趕過去嗎?但是問題是這兩子女沒有在這座城市,他們做了最好的打算,只能先給爸爸解決跌落地上起不來保暖的問題。第二天一早他們才有交通工具過去。這就沒辦法說孝是不是孝了。但是至少他們心有了。可是還是讓人覺得太不人道了。

仔細品讀箇中滋味,結合生活秩序,著實切中人性,並直戳現實。某種意義上,談論“孝道”實則就是談論“孝心”,而對於踐行而言,自古都算是一種“點綴”,想要達到知行合一的“孝子賢孫”,實際上有很多現實困境。

被忽視的傳統《孝經》,其實並沒有我們以為的落後

孔子曰:“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按照孔子的講法,父母年邁在世,儘量不要長期在外地駐足。如若不得已而去,必須告訴父母去哪裡,為什麼去,什麼時候回來,並安排好父母的供養。對於“遊必有方”而言,作為資訊如此通暢的年代,幾乎可以達到實時彙報,可“不遠遊”這種理想的狀態,絕大多數人而言很難做到。

作為現代社會,人們的活動半徑已經從過去的幾十公里,上升到幾百或者幾千公里。這裡面最顯著的問題,就是“生活”的驅動。人終究還是以自己為中心的動物,當自己要維持自己的良性運轉體系時,農業時代的“不遠遊”模式也就瞬間瓦解。而這種分化的趨向,正隨著經濟的日益更迭和繁榮逐年在增加。

這無形就使得我們要重新來審視我們的孝道價值觀。古代的《孝經》他永遠無法考慮了現代社會的變化,雖然人的倫理道德規範沒有變。但是它的實際可觸碰的底線比降低了。《孝經》,以孝為中心,比較集中地闡述了儒家的倫理思想。它肯定“孝”是上天所定的規範,“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人之行也。”指出孝是諸德之本,認為“人之行,莫大於孝”,國君可以用孝治理國家,臣民能夠用孝立身立家。

被忽視的傳統《孝經》,其實並沒有我們以為的落後

《孝經》首次將孝與忠聯絡起來,認為“忠”是“孝”的發展和擴大,並把“孝”的社會作用推而廣之,認為“孝悌之至”就能夠“通於神明,光於四海,無所不通”。對實行“孝”的要求和方法也做了系統而詳細的規定。

它主張把“孝”貫穿於人的一切行為之中,“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是孝之始;“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是孝之終。它把維護宗法等級關係與為君主服務聯絡起來,認為“孝”要“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具體要求:“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

《孝經》還根據不同人的身份差別規定了行“孝”的不同內容:天子之“孝”要求“愛敬盡於其事親,而德教加於百姓,刑于四海”;諸侯之“孝”要求“在上不驕,高而不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卿大夫之“孝”要求“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無擇言,身無擇行”;士階層的“孝”要求“忠順事上,保祿位,守祭祀”;庶人之“孝”要求“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

被忽視的傳統《孝經》,其實並沒有我們以為的落後

這些東西,即便到今天它的現實意義和社會價值都沒有褪色,至少對中國而言,它是行得通的。但是為什麼在如今社會變得那麼難,而且還被人忽視了呢?除了上面那個例子,還有西方文化的衝擊以及傳統文化被淡漠的因素。

西方人沒有贍養觀念,不代表西方人沒有孝道。當然他們確實跟我們的孝道是不一樣的。他們一開始就沒有對子女提出要求,作為愛情的結晶,他們覺得孩子是上天的禮物,西方人沒有養兒防老的觀念,也在於他們的制度和文化習慣裡面,把這個觀念給摒棄了,這在西方是沒有問題,就是說你的文化基因如此,所以你沒有問題。

但是換回來說到我們自己,古人並不是拘泥不化的,要不然就不會這樣的諺語。只是無論是心還是事,都需要我們做子女的自己去領悟和執行。

被忽視的傳統《孝經》,其實並沒有我們以為的落後

這裡給大家說兩個道理:第一個是,孝順這個事情是不得拿來誇耀和讚賞,我們當然肯定,但是因為他是做人的基本素質,一個不孝順父母的子女,他就是作孽,斷了自己的後路。古代早期的官員裡有一種叫孝廉,就是以孝順的品格被人賞識。而在上古的傳說裡,堯舜禹都是大孝之人。

孝順是我們每個人的基本素質,但是現實社會里子女不管父母的,其實也有多種原因,父母自己的行為是否給子女做了榜樣,或者在教育上是否有偏差,還有有的父母自己就非常不合格,這也造成了很多人道德淪喪。這是自己種下的因結出的惡果。

另外子女的環境也讓他們無法論事來盡孝,只能有心。打個比方:窮苦人家的孩子來說,他們對父母的孝順,應該更側重於看一些有沒有孝心之類的行為,因為有的時候,父母生病,他們沒有太多的錢來幫父母看病;有的時候因為貧窮,也沒有太多的能力讓父母有好的享受,但是隻要他們是發自內心地想對父母好,並用實際行動在努力著,那麼他們就是可以成為孝子,所以論心是一個孝的標準!那麼第二道理呢?

被忽視的傳統《孝經》,其實並沒有我們以為的落後

第二個道理是愚孝不可得,孝順父母並不是所有事情都順著父母的意思,《都挺好》的熱播,也讓大家對愚孝和原生家庭的熱烈討論。一個人做成了媽寶式的子女,基本上就跟幸福絕緣了。不管現代還是古代,都會釀成悲劇,不信可以看古代陸游的情況,各位就清楚了。

今天我們來談孝順,其實贍養這個層面慢慢被淡化了,因為社會制度的健全和保險機制的建立,多數人是可以在退休後安度晚年的。但是子女的能力上來說,不是人人可以成龍成鳳。你首先要做到的兩點非常重要,一是不要啃老,二是不要讓父母為你操心和擔心。

一個人有手有腳,如果不去做事養活自己,撐起一個家,還賴在家裡,混吃等死,就算他不是遊手好閒,也是十足的窩囊廢。這樣的子女,絕對是一種禍害。而那些永遠長不大認不清自己的,到處去闖禍,讓父母提心吊膽,為自己擦屁股的人,更是一種萬惡。

被忽視的傳統《孝經》,其實並沒有我們以為的落後

如果這兩點你沒有那麼首先恭喜你的父母,他們的晚年至少比較安逸,那麼我們再多給父母陪伴和關心,想想自己小時候父母對你的付出。其實大多數中國父母對子女是不會要求回報的,我們的孝是一種自發,感恩和本能,這是一種血濃於水的情感。是任何情感都無法替代。

當贍養和孝道被寫入法律,實際上從社會學角度是一種進步,但是從倫理學來講是一種悲哀。因為這種天經地義的事情還需要監督,你覺不可悲嗎?瞭解和實行,實際上還是兩種不同的情況。

願天下父母都能享受天倫之樂,願天下子女都有一份孝心並且能做得頭頭是道。不要因為經濟和境況給自己找託詞,今天我們還要學習《孝經》和《二十四孝》但是我們可以用現代辯證法的方法去對待和考量,你用了心,很多事其實就是好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