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方程式:幸福=效用÷期望值

幸福的公式

美國經濟學家保羅薩繆爾森提出了一個“幸福方程式”:幸福=效用÷期望值。這個公式說明,幸福與效用成正比,與期望值成反比。這個公式說明,幸福感類似於滿足感,它實際上是現實的生活狀態與心理期望的一種比較,兩者的落差越大,則幸福感越差。

這個公式對幸福的理解是:幸福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幸福是人的一種價值判斷。幸福是人的一種感覺,一個人幸福還是不幸福取決於個人的主觀感覺。人的感覺往往與用以比較的參照物有關,和誰比反映了一個人期望值的大小。如果人的期望值是既定的,效用越大就會越幸福。

有些經濟學家認為,在人的幸福中由金錢帶來的幸福僅僅佔20%,甚至更少。對低收入者,金錢與幸福的關係更為密切;但對高收入者,金錢與幸福的關係就要淡得多。

如果你老公發獎金,拿到5000元,可你期望他給自己買10000元的LV包,5000÷10000=0。5,幸福感只有0。5。但如果你的期望是讓老公請自己吃頓500元的大餐,5000÷500=10,幸福感是10。

從薩繆爾森的幸福方程式來看,要想更幸福,必須增加效用,或降低期望值。控制期望值也是獲取幸福的一種途徑。要想幸福,控制期望值比增加效用要容易,訂立終極目標比與別人比較更容易控制期望值,獲得幸福。

幸福方程式:幸福=效用÷期望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