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偶制婚姻形態:九三爻“鴻漸於陸”和六四爻“鴻漸於木”

漸卦九三爻的“鴻漸於陸,夫徵不復,婦孕不育,兇。利禦寇”和六四爻的“鴻漸於木,或得其桷,無咎”,表現的是對偶婚形態。所謂對偶婚也即摩爾根所說的偶婚制家族,其特點是“由一對配偶結婚而建立的,但不專限與固定的配偶同居,婚姻關係只有在雙方願意的期間才維持有效”。對偶婚大體包括走婚、不落夫家、從妻居、從夫居等不同形式。

對偶制婚姻形態:九三爻“鴻漸於陸”和六四爻“鴻漸於木”

(一)關於九三爻的闡釋

漸卦九三爻辭“鴻漸於陸,夫徵不復,婦孕不育,兇。利禦寇”,對此爻歷來解釋歧義頗多。王弼雲:“陸,高之頂也。進而之陸,與四相得,不能復反者也。‘夫徵不復’,樂於邪配,則婦亦不能執貞也;非夫而孕,故不育也。”李光地認為:“上九在卦外,不與三應,如‘夫徵’而‘不復’,不顧其 家也。三剛質失柔道,如婦有產孕而不能養育,不恤其子也。”現代研究者多以封建禮制下的婚姻道德來闡釋此卦,有的認為:“婦人必由正當的夫婦關係方得孕育子嗣,然而九三與六四以私情相合,是違背‘女歸’的漸之道的,所以它們不能孕育。” 有的認為,“夫徵不復”“是由於投奔了惡人”;“婦孕不育”“是由於喪失了正道”。

也有的認為:“不是因為丈夫在外,妻子在家不守婦道與他人媾和以致懷孕但礙於禮法道德無顏生育,而是因為丈夫出征在外,妻子獨自一人支撐家庭已是困苦不堪、食不果腹,加上現在正在打仗,兵荒馬亂,妻子沒有能力生下小孩並撫育其長大 (妻子腹中之胎兒應該是在丈夫出征前就已經懷上了)。”不論結論如何,上述觀點都是從禮法社會下婚姻道德的角度立論的。筆者認為此爻仍是原始婚姻形態中的對偶家庭。所謂“平高為陸”,此爻以鴻為喻,借鴻雁進到水岸上平原之地來譬喻婚姻進入到相對穩定時期。這個穩定只是相對於群婚而言,也就是說進入到對偶婚階段。漸卦九三象傳解釋“夫徵不復”為“離群醜也”。群醜即群類。離群醜是一個男子離開了自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