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畢節科舉

明清畢節科舉

科舉考試,是隋唐到清代的封建王朝分科考選文武官吏及後備人員的制度。隋朝以前採用的九品中正制選拔官員的制度導致出身寒門的普通人無法步入仕途。隋朝開始採用科舉制,使得任何參加者都有成為官吏的機會。清代科舉考試逐漸僵化,被稱為八股文,後於20世紀初廢除。

畢節有史記載科舉始於明代。明清兩代,科舉考試分鄉試、會試和股試三種。

明清畢節科舉

童試(非科舉考試)

亦是官學的人學考試。每年由縣舉行一次,應試者為儒童或童生,錄取者為生員(俗稱秀才)。清咸豐三年(1853)畢節知縣沈西序在畢節縣遊擊署舉行考試,取文、武生員各15名,廩膳、增廣生員20人。

鄉試(秋闈)

每三年一次在省城舉行,應試者為秀才、監生。主要考八股文和試貼詩,錄取者稱舉人。明代畢節衛、赤水衛水兩衛共考中舉75人。清代到光緒三十一(1905)年畢節全縣考中舉人750人,其中武舉70人,包括在大定學考中的37人,在威寧學考中的14人,在貴築學考中的7人,在廣順學考中的1人。

明清畢節科舉

會試(春闈)

在鄉試後的次年三月在禮部舉行,應試者為舉人。由朝廷派大臣任正副總裁,再派會試同考官。考試內容:除經、史、時務外,主要考八股文和試貼詩,錄取者稱貢士,第一名稱會元。明清時期,畢節縣內中貢士者378人,其中有康乃心等恩貢6人,拔貢34人,副貢44人,歲貢268人,優貢6人(其中功貢3人)。

明清畢節科舉

殿試(亦稱廷試)

在會試後的五月(後定為四月二十一日)在京都保和殿舉行。應試者在會試中取得貢士資格者,由皇帝主考,親王大臣監試,大學士、部院大臣評卷。錄取者稱進士,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明清時期,畢節縣考中進士者49人(其中武進士6人)。名列全省各府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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