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探源:幾歹就幾歹唔服燒賣

粵語探源:幾歹就幾歹唔服燒賣

不管那麼多好與壞了,無論多壞,死就死,但絕不能做軟蛋。都豁出去了,粵語說:““幾大就幾大,沙蟹就沙蟹”,或者“幾大就幾大,燒賣就燒賣”,”幾大就幾大,拖鞋呀拖鞋“。

”幾大就幾大“其實正確寫法是:”幾歹就幾歹,唔服就燒埋”,

歹, 象形。本作“歺”。甲骨文字形,象有裂縫的殘骨。隸變作“歹”。“歹”是漢字部首之一,從“歹”的字多與死、壞或不吉祥等義有關。《說文》:“歹,列(裂)骨之殘也。”本義:裂骨割肉。引申義: 殘損(與“完好”相對)。進一步引申: 壞(與好相對)歹:壞也。

“幾”是秦朝舊時的古漢語的習慣用法,如:“幾多”、”幾時“等。”幾歹就幾歹“後面的”沙蟹就沙蟹”,“燒賣就燒賣”,“拖鞋呀拖鞋”。是後人為了押韻加進去的。

“燒賣就燒賣”來源於“唔服燒埋”的俗音,講成“唔服燒賣”。同驗屍有關。

“唔服燒賣”的原文應該“唔伏燒埋”。

伏:屈服;

燒埋:燒埋銀錢。

舊時官府向殺人犯追繳賠給死者的埋葬費。

指舊時官府拿獲兇手認定其行兇殺人的事實後,判令兇犯賠償死者家屬的喪葬費,這筆費用叫“燒埋錢”。

前清大小衙門驗屍是冇專業的法醫主理的。謀殺案、自殺案、意外死亡都需要驗屍證明死因,官府派了熟手的仵作負責,多憑經驗判斷。有時,死者親屬對驗屍報告不服,認為不符合實情,又不服官員的判決,將屍首保留,不加處理,即不加焚燒或埋葬,等候再次驗屍,就不服燒埋。由此強調不服、不忿之意。

這個俗語原指不認罪,他進入嶺南後就被引申為不服氣,由於在坊間流傳日久,後來連說的人也搞不清“燒埋”是什麼,便“斷音取義”地演變成粵語版的“唔服燒賣”。(聶巨平)

一般俗音,說成“唔服燒賣”。乍聽以為是茶樓吃的點心燒賣。其實應是”燒埋”。話說前清大小衙門驗屍是沒有專業的法醫官主理的。謀殺案、自殺案、意外死亡都需要驗屍證明死因, 官府派了熟手的仵作負責,多憑經驗判斷。有時,死者親屬對驗屍報告不服,認為不符合實情,又不服官員的判決,將屍首保留,不加處理,即不加焚燒或埋葬,等候再次驗屍,就是不服燒埋(不服燒賣則沒有意思)。由此強調“不服”、“不忿”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