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的新解釋

格物致知的新解釋,向外求VS向內求

《禮記。大學》“八目”中,“格物、致知”排在最前面,是儒家思想最核心的概念之一。問題是對於這個概念,《大學》沒有做出具體的解釋,以至於後世產生了各種解釋觀點,且爭議不斷。《大學》中只有一段講到“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也就是說一個人要“誠意”,要有真誠的心意,就先要“致知”,而“致知”的關鍵在於“格物”。請注意,這裡有兩個“其”,也就是“我”的意思,“要誠我的意,就先要致我的知”,有點類似於蘇格拉底“知德合一”意思,德行來自於“格物致知”。

對於“格物致知”最有名爭論,就是“理學”和“心學”的“向外求”和“向內求”的解釋差異。理學的程顥對“格物致知”的解釋簡單可歸納為“窮究事物道理”,程頤則是“通天理”。朱熹在《四書集註》中對“格物致知”解釋可以簡單理解為“窮極外理”。而心學的陸久淵則認為“心即理,格的是心中之理”。王陽明“四句教”進一步歸納為“知善知惡是良知,為善去惡是格物”,並提出“致良知”就是格物。相教而言,兩者側重點不同,陸王心學比程朱理學更接近於先秦孔孟儒家心性論,當然也不排除陽明心學有存心把理學說成“只向外求”,再當靶子打之嫌。因為從心性角度看說,理學側重於發展“心通達天理的能力”,並非將理徹底割裂於內心。真正將外理徹底割裂於主體存在的是西方的理性主義,陸王若今天活著,一定會拉著存在主義者一起批判比理學更“向外求”的西方理性主義思想。

且不論,“向外求”、“向內求”哪個解釋更接近原意,還是都有問題?這個東方的觀點爭論讓人想到了另一個西方關於價值論的爭論,說一個東西的價值到底在於它本身,還是在於評價者,前者稱為“價值客觀論”,後者稱為“價值主觀論”。其實兩者都有道理,因為“價值其實在主客體的關係中”,所以“客體的東西”、“主體的評價者”和“客體對主體產生的關係”三者都參與其中。借這個例子是想說“格物、致知”必然也是涉及到這三者,所以“向外求”和“向內求”都是需要的,此外還要“向關係求”。

所以,這裡也想對格物致知做一個解釋,“找到萬物和我的關係”,其實這也是本書對心性學目的的描述。《大學》的那段話則可以解釋為,“想要誠意正心、提升德行,就要先找到萬物和我的關係”,因為《中庸》開篇第一句講“天命之謂性”,一個人的心性是由天命的,自然從天地萬物與我的關係中可以找到“天命”和“獲得心性的修煉”。東漢鄭玄在解釋“格物致知”時,也指出“事物之來發生,隨人所習性喜好”,其實也是在強調事物和主體特質的“關係”。當然儒家都喜歡用“善惡”倫理來簡單描述這種“關係”,所以無論鄭玄,還是之後的王陽明都將“關係”落實於“知善惡”。這和本書對“關係”的理解有所不同,本書的“萬物關係”是從主體存在的視角,讓自己這顆種子長成大樹,成為更好的自己,其實也可以算是這個時代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