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種事能障智燈
認識了導致愚痴的因緣之後,應當努力斷除:
遠離懈怠、懶惰,精勤奮發;不接觸惡友,依止善知識,聽聞正法;減少睡眠,常自覺醒;樂於觀察抉擇世俗中的種種因果取捨和勝義空性,於世間事業常觀如夢如幻;不自以為是,不固執自己的惡見,仰信佛陀最勝智,誠信佛語,深入佛慧;改正我慢覆藏的惡習,無所隱藏,“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不懂之處即謙虛請教;努力生起正見;去除怯弱,不耽著自己,而歡喜親近智者。
《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中說:“複次,慈氏!有十種事能障智燈,掩蔽光明不能顯了,增長痴暗無所覺知。
一者懶惰,於世事業皆不成就,豈能修行出世妙善;
二者近惡知識,造諸惡業,增長無明;
三者耽著睡眠,身心昏昧,不能修習無上菩提;
四者聽聞大乘,尋復忘失;
五者樂習世間一切技藝,不知如幻而生執著;
六者我慢覆藏,雖遇善友,不能諮問無上正法;
七者於大乘教微妙深理不能解悟,我慢自高,便生退屈;
八者恥己愚昧,不能親近有智之人;
九者攻乎異端,詐謂知見,有所論難,皆涉邪徒;
十者於最上乘不生信樂,設有所聞,師心邪解。
由是十事障礙大乘,正法不聞,淪溺生死。
離此十事,有十勝法,便能悟入無上菩提。
一者精勤樂習禪定;
二者親近善友,聽聞正法;
三者損減睡眠,恆自覺悟;
四者於大乘法所聞不忘;
五者順世事業,常觀如幻,無所著故;
六者無所藏隱,決眾疑故;
七者不輕己身,勤修行故;
八者常樂法施,興大會故;
九者恆自謙下,不誑眾生故;
十者不自師心,深入佛慧故。
菩薩摩訶薩以此十事,具足圓滿六波羅蜜,成就法身清淨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