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關雎》“在河之洲”解

《詩經•關雎》“在河之洲”解

《詩經•關雎》“在河之洲”

句,

“河”

宋王應麟《詩地理考》

:朱氏曰:“北方流水之通名。”曹氏(粹中,字純老,明州定海人,有《詩說》三十卷)曰:“周地東表大河。”

“洲”

,鄭氏箋:“水中可居者曰洲”,孔穎達《疏》:“《爾雅•釋水》文也。李巡曰:‘四方皆有水,中央獨可居。’《釋水》又曰‘小洲曰渚’,‘小渚曰沚’,‘小沚曰坻’。‘江有渚’,傳曰:‘渚,小洲也。’《蒹葭》傳、《穀風》箋並雲‘小渚曰沚’,皆依《爾雅》為說也。《采蘩》傳曰:‘沚,渚。’《鳧鷖》傳曰:‘渚,沚。’互言以曉人也。《蒹葭》傳文雲:‘坻,小渚也。’不言小沚者,沚、渚大小異名耳。坻亦小於渚,故舉渚以言之。”

理解“在河之洲”句意,分歧主要在“河”字的解釋上。朱熹以為泛指,曹粹中認為是專有名詞指黃河。筆者曹氏以河為黃河可從。《詩經》的產生往往有確定的地域可考。就本詩而言,明清以來的《詩經》著述與地理文獻已經基本考證了詩歌所描寫的地域,今人甚至根據詩歌內容找到了具體的地理方位在今陝西渭南市合陽縣。

明馮復京《六家詩名物疏》

:“太姒生於洽陽,正在河西臨河之境,故詩起興於河洲之鳥,蓋本其所生而言也。”

清陳奐《詩毛氏傳疏》

:“《爾雅·釋水》文、酈道元《水經·河水注》雲:‘河水又南,瀵水入焉,水出汾陰縣南四十里,西去河三里,與郃陽瀵水夾河。河中渚上,又有一瀵水,皆潛相通。故呂忱曰:《爾雅》異出同流為瀵水。’案:瀵水即洽水,古莘國地在洽水北,而東鄰大河,其河渚疑即河洲故處。餘友嘉定朱右曾《詩地理徵》雲:‘文王后妃太姒,郃陽人也。故詩人詠之,以河洲起興。今陝西同州府郃陽縣東南四十里,為大河經流。’”

清乾隆《郃陽縣全志·地理志》

(席奉乾修,孫景烈撰,乾隆三十四年刊本):“《水經》:‘河逕郃陽城東。’《注》雲:‘周威烈王三十七年,魏文侯伐秦至鄭還,築汾陰、郃縣(“郃縣”二字當作“郃陽”),即此城也。故有莘邑矣,為太姒之國。《詩》雲:‘在洽之陽,在渭之涘。’又曰:‘纘女維莘,長子維行。’謂此也。城北有北瀵水,南去二水各數里。其水東逕其城內,東入於河。又於城南側中有瀵水,東南出城,注於河。城南又有瀵水東流,東注於河。水南猶有文母廟,前有碑,去城一十五里,水即郃水也。縣取名焉。故應劭曰:在郃水之陽也。’據此,則洽似即郃陽故城南瀵水,但於洽之名義無涉。且昔人專以洽名南瀵水,而其餘瀵水俱無洽之名焉,不可解矣。況瀵水未嘗絕流,不得如《詩傳》所云今流已絕也。《郃陽記略》謂:‘洽水在莘裡村西,同源而分流,一出南澗(今潘家溝),一出北澗(今黨家溝),至村西合焉。東逕合水橋,又東逕子夏洞北,東注於河。流絕,後明覆出,灌田數百畝。至國朝康熙三十年崖崩壓之,今流猶至橋下,而田賦上上。’似與《水經注》異。又謂《水經注》‘南去二水各數里’之二水即南澗、北澗二水,則於《水經注》文義有礙。又謂以瀵水為洽水者謬,又與《水經注》城南瀵水即洽水之說左矣。然所謂分流、合流者,於洽文義為得。”

夏傳才《詩經發祥地初步考察報告》

:“河心水洲,正是《關雎》‘關關雎鳩,在河之洲’所指之地”,“萬里黃河。只有這一段河面寬闊,水流不湍急,才能形成這倦的河心沙洲”,“詩中反覆詠唱‘參差荇菜,左右流之’,以及聞聽洲上禽鳥的關關叫聲,這裡的自然情景與詩中的情景完全相合”。今合陽縣城東20公里的黃河岸邊有洽(hé)川,總面積165平方公里,即古莘國地,地形與詩中描寫相類。當地至今仍有太姒傳說,以《關睢》為洽川所出。

綜上,“在河之洲”,河專指黃河。或者原詩可寫作“在洽之洲”。

《詩經•關雎》“在河之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