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二代李紳:寫出《憫農》卻日漸奢靡殘暴,終究沒能逃脫真香定律

李嬸是個什麼樣的人

官二代李紳:寫出《憫農》卻日漸奢靡殘暴,終究沒能逃脫真香定律

“踐行光碟行動,倡導舌尖文明”的光碟行動曾今風靡全國,受到年輕人的追捧參與其中。提倡勤儉節約,一直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的美好詩句也被千古傳唱,老幼婦孺皆知。

能寫下這樣一首美好的,被千古傳唱的詩句,那麼想必這首詩的作者李紳也是一位風度翩翩,滿腹經綸,令眾生傾慕之人,在以往的武俠玄幻小說中的英雄才子不都是這樣出場的麼。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打臉,我們只猜中開頭,卻沒猜中結尾。歷史中真實的李紳,正史和野史中對其評價貶褒不一,那麼歷史中真實的李紳究竟是什麼樣的人呢?

官二代李紳:寫出《憫農》卻日漸奢靡殘暴,終究沒能逃脫真香定律

“官二代”隨性灑脫

用今天的話來說,李紳是一個妥妥的“官二代”,家世顯赫。祖上曾是唐高宗的老師,官至宰相,一人之上萬人之下。

承蒙祖上庇佑,李紳小小年紀高中進士,用現在的話來講就是比你優秀的人還比你努力。後被安排到國子監當助教,當時的國子監是唯一官方認證的中央大學,能在這裡當老師,多少人夢寐以求,這是事業編呢,這不僅在當時,在現在都是競爭激烈的崗位呢。然而,隨想灑脫,底氣足的李紳竟然“不樂,輒去”。

官二代李紳:寫出《憫農》卻日漸奢靡殘暴,終究沒能逃脫真香定律

隨後李紳遊山玩水到了金陵,得金陵太守李錡賞識,納為幕僚。但是很快,李紳發現自己與李錡不是一路人。李錡為官不正,無人敢言,李紳多次勸諫無果,本想辭職不幹,可是李錡不準。

後來朝廷準備將李錡調往別處,但他就想在金陵當個土皇帝,哪兒都不想去,於是要求李紳執筆,聯合社會各界寫一篇萬言書,以金陵百姓的名義挽留自己。李紳一開始還裝裝樣子,假裝行文、塗塗改改,後來乾脆不裝了——老子就是不寫!

這激怒了李錡,直接將李紳扔進了監獄。後來李錡案發被處斬,李紳獲釋。此後三年,李紳都呆在無錫惠山寺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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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廟堂之上,捲入政治漩渦

離開無錫惠山,李紳再赴長安,任校書郎。之後十幾年,李紳平步青雲,慢慢進入了朝堂中央。

然而,此時的朝堂,內部鬥爭非常激烈。士族官員以李德裕為首,稱李黨。庶人官員以牛僧孺為首,稱牛黨。牛李兩黨水火不容,雙方互相傾軋了近40年,史稱“牛李黨爭”。

李紳,也不可避免的捲入這場黨派爭鬥。因為李黨之首李德裕,正是他的鐵哥們。

政治鬥爭,爾虞我詐。當時“牛黨”有一位干將叫李逢吉,他想擠走李德裕,推舉牛僧孺入朝為相,但又忌憚剛烈暴脾氣的李紳,於是精心設計了一個圈套。

官二代李紳:寫出《憫農》卻日漸奢靡殘暴,終究沒能逃脫真香定律

李逢吉推薦了一個人——同樣剛烈暴脾氣的韓愈。韓愈被任命京兆尹兼任御史大夫。

這個任命,有說道了。

當時李紳是御史中丞。御史是負責調查官員違紀的機構,漢代設定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其中大夫為長,中丞為副。但到了唐代就不設定大夫了,中丞基本成為了御史的最高長官。

而韓愈的官職是什麼呢?京兆尹兼任御史大夫。若論京兆尹,韓愈是李紳的下級。若論御史大夫,韓愈又成了李紳的上級。這就複雜了,到底誰是大王、誰是小王?

李逢吉這個設計狠。果然,讓這倆暴脾氣槓起來了。按照規矩,京兆尹上任前要到御史臺參拜。可是韓愈覺得自己是御史老大,自然不可能去御史臺參拜自己的手下。於是倆人掐了起來,越鬧越兇,發展到最後,御史臺的工作都沒法繼續了。皇帝終於忍無可忍,將二人雙雙免職。

之後,李紳的官職又有過反覆,一會兒被召回京,一會兒又被貶謫地方。政治鬥爭,不就是如此。

官二代李紳:寫出《憫農》卻日漸奢靡殘暴,終究沒能逃脫真香定律

漸次奢靡,“吳湘案”令其風評貶褒不一

隨著入仕久混官場,李紳逐漸變得豪奢浪費,憫農之心蕩然無存。李紳喜歡吃雞舌,經常要吃雞舌,而每次吃雞舌要殺掉三百多隻雞,被宰殺的雞在院內堆積如山,已經完全沒有“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的節約意識和“四海無閒田,農夫猶餓死”的悲憫情懷了。

李紳發跡之前,經常到一個叫李元將的人家中作客,並且叫人家叔叔,而發達之後,李元將見到他,都改口以弟或者侄自稱,即便這樣,李紳都不高興,直到李元將稱自己為孫子李紳才勉強接受。

一次,一個和李紳一同中進士的舊友特地前來拜訪他,先住在了旅店,跟隨的僕人和一個市民起了爭鬥,在得知是舊友的僕人後,李紳竟然將爭鬥的二人都處以了極刑,並把舊友抓了起來,問道:“既然來到這,為什麼不來拜見我?”舊友連忙叩頭謝罪,可李紳還是把他打了20杖。當時人們議論紛紛:李紳的族叔反過來做了他的孫子,李紳的友人成了被他流放的囚犯。

官二代李紳:寫出《憫農》卻日漸奢靡殘暴,終究沒能逃脫真香定律

李紳晚年經手的一個案件,此時他已經74歲高齡,任淮南節度使。當時地方官員吳湘被人舉報強娶民女,貪贓枉法。李紳接案後,直接判以吳湘死刑。不過有人認為吳湘是被冤枉的,於是上報朝廷,經過調查發現,貪贓屬實,但強娶民女是無中生有。吳湘,罪不至死。可是李紳不聽,一意孤行,最終還是把吳湘推上了斷頭臺。同年,李紳病逝。

兩年之後,“吳湘案”得到平反。可此時李紳已經去世。但按照唐朝的規定,酷吏即使死掉也要剝奪爵位,子孫不得做官,因此,死去的李紳受到了“削紳三官,子孫不得仕”的處罰。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利益的地方就有殺戮,地方尚且如此,何況他身居高位處於廟堂之上,獨善其身也只可能是想想而已吧!

佛經有云:莫輕小惡,以為無罪,小惡所積,足以滅身。